邯郸市五部门联合开展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及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

27.04.2017  21:34

为规范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行为,打击虚假宣传和非法营销,近日,邯郸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联合印发《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及虚假宣传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决定自2017年4月到12月底,开展为期九个月的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及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行动以整治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非法经营、虚假宣传及夸大宣传为重点,有效遏制当前保健食品非法营销和虚假宣传行为,并建立合法保健食品的销售和宣传长效机制。明确要求保健食品经营者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未经许可或在许可地点以外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不得经营假冒保健食品;不得把非保健食品当做保健食品经销宣传或销售;不得经营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保健食品。保健食品经营者以会议、讲座等形式经销保健食品宣传时,应当合法、真实,不得进行虚假或误导宣传;应取得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文号后方可利用传单、海报等发布广告,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广告。

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邯郸市公安局 110 ,邯郸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2315,邯郸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331, 邯郸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1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