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被判赔尤科斯股东500亿美元

30.07.2014  11:46

据新华社电 位于荷兰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28日裁定,俄罗斯需向已经破产的尤科斯石油公司股东支付500亿美元赔偿金,理由是当年俄罗斯政府以“非法手段”迫使这家能源企业破产并将其资产卖给国有企业,令股东蒙受损失。

就法院裁决,俄方称将采取一切手段申明立场,为自身辩护。

常设仲裁法院认定,俄方采取额外征税手段迫使尤科斯破产,随后把“非法获取”的资产转卖给国有企业。作为补偿,俄方必须向当年股东支付巨额赔偿金。

尤科斯石油公司曾是俄罗斯最大石油企业,俄前首富米哈伊尔·霍多尔科夫斯基曾担任总裁。2003年10月,霍多尔科夫斯基被捕,后因涉嫌诈骗、偷税、侵吞公款、洗钱等两次获刑。莫斯科仲裁法院2006年8月宣布尤科斯破产。

2005年,尤科斯的大股东GML公司旗下的两家子公司将俄罗斯告上法庭。GML公司出资设立的一家代表尤科斯前雇员利益的退休基金同样加入原告行列。原告方寻求俄方支付总额1140亿美元的赔偿金。

常设仲裁法院成立于1899年,是根据条约成立的政府间组织,总部设在荷兰海牙,职能为裁决缔约国间诉讼仲裁案件。

按照原告方的说法,1140亿美元是早先投资总额的4倍,他们已经把当年金值换算成现今价值,包含利息。常设仲裁法院确认俄方侵占尤科斯资产,不过最终赔偿数额不足原告方提出的一半。

GML公司常务董事蒂姆·奥斯本在英国首都伦敦举行的一场新闻发布会上说,尤科斯破产后,大多数股东血本无归,他们已经为此努力10年,才得到今日裁决。这一结果令人满意;同时,这一裁定显示俄罗斯对尤科斯的打击“出于政治目的”。

按照GML公司的说法,俄方没有机会上诉。

编辑: 孙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