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促销赠品多 河北省消协:赠品也在“三包”内
商场促销时,经常会遇到“买一送一”的优惠活动,买空调送炒锅,买牛奶送玩具等等,屡见不鲜。表面看来消费者占了不少“便宜”,但赠品的质量却良莠不齐,一旦遇到质量差的赠品,大多数消费者也只能自认倒霉,不了了之。
“天气越来越冷,家里准备买个热水器,商家承诺买热水器送苏泊尔的系列炒锅,这确实让我很心动。”11月1日,家住水榭花都小区的李先生就在中山路与站前街交口处的某大型商场内购买了一台热水器。商家送货时,也如约将整套的炒锅赠品送给了李先生。
但3天后,李先生拿出炒锅准备做饭时,却发现炒锅的边缘竟然缺了一块,而且炒锅把手也晃得厉害,握着锅把,锅还来回晃悠。李先生只好找到该商场要求更换,但热水器卖家却表示:“一台热水器对应一个赠品,无法更换,而且炒锅属于商品赠品,商场不承担‘三包’义务。”无奈,李先生只好自认倒霉。
无独有偶,家住北城国际小区的杜女士在逛超市时,看中了某品牌酸奶促销赠送的电热水袋,于是购买了一箱酸奶。但当杜女士回家对热水袋充电时,却闻见了阵阵刺鼻的气味,再看热水袋表面,没有任何厂家、品名、合格证等说明,更别提3C认证了。看着自己中意的赠品质量这么差,杜女士只好把它扔到垃圾桶里。
随后,记者走访了多家商场发现,赠品种类繁多但质量却参差不齐,多为“过时货”或者“三无”产品。而且记者随机采访了12名市民,大部分人都认为,赠品本就是免费赠送的,质量好坏无所谓,如果真遇到质量不好的赠品也不会主动去找商家更换。
就此类现象,记者咨询了河北省消费者协会,据工作人员介绍,李先生获赠的炒锅是在购买热水器后才赠的,所以赠品的成本实际上已经分摊到付费的热水器中,基于此,商家应履行对商品的“三包”义务。
而河北燕赵之光律师事务所的王玉福律师也指出,根据《合同法》规定,商家有义务为赠品的瑕疵承担完全责任,同时规定,获取货真价实的商品时消费者有不可侵犯的权利,赠品虽是无偿赠送,但出现质量问题时,消费者权益依然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记者李红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