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俊宏:“两孩时代”将面临三大挑战

23.01.2016  00:19

孕产妇死亡率、儿童死亡率和人均期望寿命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两孩时代”来临,高龄孕产妇的比例随之增高,如何确保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安全,成了不少家庭关注的焦点话题之一。1月21日,政协委员侯俊宏做客燕赵晚报微信两会,畅谈“两孩时代”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两孩时代”将面临三大挑战

记者:欢迎侯委员做客晚报微信两会,请问您今年关注的问题是什么?

侯俊宏:我关注的问题之一是“全面两孩”政策。孕产妇死亡率、儿童死亡率和人均期望寿命,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是积极构建和谐社会、造福千万家庭的民生工程。石市自2005年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以来,17个农村县(市)均建立了危急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和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通过常规培训和专项进修,县级高危孕产妇筛查能力和救治能力得到了大幅度提升,孕产妇死亡率由2006年的18.38/10万下降到2015年的9.68/10万,项目实施效果非常显著。

记者:“两孩时代”,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有哪些挑战?

侯俊宏: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落地,我认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将面临三项挑战:一是高龄孕产妇比例增高,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发病率将有所增高,必然增加产科急救的难度;二是现有助产机构数量、床位数和产科医生数难以在短期适应急剧增加的分娩数量;三是产科医患纠纷风险提升。产科历来是高风险学科,属于医患矛盾较为突出的领域,如果没有畅通的急救体系作为支撑,医患纠纷矛盾将会日益凸显。建立功能完备、转诊顺畅的危重症孕产妇及新生儿救治应急联动体系,是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保障全市妇幼健康的重要途径。

顺便说一下,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均将妇幼保健工作纳入市政府的民生工程,将孕产妇的生命安全视为“家庭幸福、社会安定”的头等大事。开通了包括卫生计生、公安、交通、财政等政府部门联动的省、市、县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建立了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体系和长效机制。

筹建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联动体系

记者:如何才能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呢?

目前,与发达地区相比,基层助产机构业务能力还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高危因素识别能力不足,常常在转到上一级医院时,已经错过了急救时期。如高危孕产妇能够在基层得到识别,及时启动应急转诊预案,相信全市的孕产妇死亡率还有较大下降空间。

我的建议和应对措施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是就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工作展开专题调研,会同公安、交通、财政等部门制定妥善的应急预案。建议将市级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调度中心选择建在市级妇幼保健机构。

同时,协调全省医疗卫生资源,建立涵盖妇产科、内科、外科、麻醉、新生儿科等专业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专家库,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切实做到“能出能入、各级联动”。再有就是投入专项资金建立远程可视急救信息网络,通过调度中心,让专家通过急救信息平台,指导基层现场处置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救治,为急救赢得时间,也为顺利转诊奠定基础。

幼儿早期教育机构 实施准入监管

记者:顺便再说一点,是关于幼儿早期教育的。近年来,儿童早期发展问题日益得到家长和社会重视,以早期教育为主要目的、面向0—3岁儿童和家长的各类亲子活动机构开始走入市场。由于现有的早教机构在人员资质、场地要求、收费标准、培训教材、课程设置等方面缺乏明确统一的市场准入标准,相关部门由于权责划分出现的监管“真空”,导致一些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和资本为追求利益而涌入儿童早期教育市场,部分幼儿园争相开办亲子班钻监管的空子,甚至于“一个人,一本书,几节课”的早教机构也进入市场,这些机构普遍缺乏完整的理论体系支撑,没有强大的师资队伍保障,服务质量难以保障。

鉴于此,我建议有关部门开展调研和座谈活动,尽快明确0—3岁儿童早期教育行业的监管责任主体。同时,政府以地方规章的形式出台政策,制定0—3岁儿童早期教育行业准入标准。

特别提案

公交及出租车司机应加强职业健康检查

侯俊宏:近年来,国内公交车司机驾驶过程中突发疾患造成的险情时有发生,给乘客安全出行带来极大危害。造成此类突发事件的主要原因是司机的身体健康隐患。据不完全统计,全市从事公交车、出租车驾驶的职业司机近3万人,定期组织这一特殊职业人群进行规范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早防治身心疾患,对减少公交车、出租车驾驶险情,保障乘客安全出行十分必要。

国家《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将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人员列为特殊作业人员,要求定期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健康检查周期为1年。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人员作为特殊作业人员,其职业禁忌主要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癔病、吸食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等疾患。

鉴于上述情况,为加强特殊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履行部门职业病防护的主体责任,建议如下:公交管理部门、出租车运管部门要依法落实公交车、出租车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指定具备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权威机构进行定期体检,避免驾驶人员健康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安监部门加强对公交车、出租车职业驾驶作业人员职业卫生监管监察力度,适时公示执法检查存在问题情况,监督指导相关部门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法》。

□记者 赵晓华 郝子朔 王凤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