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陈吉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16.09.2020  12:00

  日前,四川省资阳市委原书记陈明(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雅安市人民检察院向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吉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雅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吉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自贡市自流井区区长,自贡市副市长、常务副市长,资阳市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