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供销社系统到唐山市丰润区供销社考察新合作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

13.08.2014  19:45

 

8月5日,承德市供销社副主任刘玉铁、赵树才、各县社主任组成考察组,赴唐山市丰润区供销社就新合作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等工作进行考察,唐山市社副主任杜九如陪同考察。考察组一行实地参观了了丰润区供销社新合作农民资金合作社。丰润区供销社主任、新合作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贾兴国就农村资金专业社的运行情况介绍了经验,杜九如同志就唐山市供销社综合改革情况作了介绍。 丰润区供销社新合作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2013年开始运作,2014年1月正式营业,主管监管单位丰润区农工委,资金专业合作社采取股份制原则,区社控股单位金客隆超市参股20%,区供销社12人、社会人员3人参股。注册资金1000万元,有15%的备付金储备,其中9%的备付金交予农工委。资金专业合作社系统运行与农工委联网,发生的每笔业务,都在农工委的监管之下。资金专业合作社采取社员制,社员入社缴纳1000元股金,专业社给社员发放社员股金证,社员享有资金互助权利。原则上互助金单笔放款不超过15万,最高不超过30万元。存款利率分3等,三个月4‰,半年6‰,一年8‰;放款利率分两档,短期半年以内20‰,长期一年及以上15‰。运行半年来,互助金总额2700万元,投放互助金2100万元。 贾兴国介绍了三点经验,一是要规模运行,每年有1000万的资金流动才能取得利润。前3-5年积攒信用,后期才能扩大规模。二是防风险方面,股份制构成很有必要,不能一股独大,股东会对专业社负责。每笔放款都要有抵押担保。三是成立资金专业合作社,必须取得政府的政策支持,特别取得土地、房管部门对抵押担保物登记监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