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磁县供销社积极推进“依法维权、依法治社”工作

23.03.2015  18:00

        近年来,磁县供销社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市)县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推进依法维权、依法治社工作,在系统法制建设中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完善制度建设,加强资产管理

为全面推进供销社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全系统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防止社有资产流失,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2014年初制定了《磁县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为全面落实好此《办法》,还印发了《违反<磁县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的处分细则》,针对违反《磁县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违规行为制定了详细的处理细则,规范了系统内社有资产管理,为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法制观念

为进一步增强供销社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2014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八条”、《消防法》、《合同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在全社上下形成了领导带头学,科室分别学,个人自觉学的法制学习氛围。通过学习,干部职工的依法治社观念有了明显提高,法律素质得到了提升,充实了职工的业务知识,依法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也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创业激情。

三、推进依法治社,服务县社中心工作

    近年来,磁县供销社将普法学法用法与供销社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促进依法维权、依法治社,发展供销合作社事业。具体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先后向基层单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的通知》、《规范专业合作社管理的通知》、《资产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对系统内资产审核工作中存在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等文件。二是利用6个月时间对系统内24个基层单位的50宗土地和房产进行了审核登记,主要采取基层单位自查上报、县社成立审核组深入基层单位逐一审核登记、逐地宗整理归档、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的方法,完善了每一宗土地房产的草图绘制、影像资料留存、资产经营状况的登记,对获取资料全部造册归档备查。针对各单位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解决建议。三是聘请了专门的律师作为磁县供销社的常年法律顾问,及时解决供销社发展中遇到的各种纠纷和矛盾,为供销社的发展扫清障碍,是时维护了供销社的稳定。例如2014年磁县白土供销社大水头村门市与大水头当地村民因产权纠纷一案,磁县供销社按照“尊重客观事实、依法维权”的工作态度,依法进行处理,并于2014年12月份经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磁县供销社胜诉,有效的确保了供销社社有资产的不流失,更好的保值增值。“依法维权、依法治社”为供销社的综合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四是重点抓好农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和食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等供销社主营业务的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促进了行业有序竞争、规范运行、健康发展。五是培训了再生资源执法力量,有12名执法人员取得了省政府颁发的执法资格证书,截止目前已审核发证31个网点,依法维护了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的正常秩序。六是按照县公安局的要求,加强了警卫室建设,培训了人员,并统一着装上岗,规范了机关秩序,提高了服务效率,单位形象也大为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