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供销社坚持典型带动 扎实推进基层社改造

28.04.2016  19:14

 

  自2014年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开展以来,遵化市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将新型供销社建设作为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的重点优先发展,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目前,全市25个乡镇已全部建立了规范化的新型基层社,入社涉农企业和专业合作社达160家,入社社员8350人。遵化市新型供销社创建工作得到了全国总社、省供销社的高度肯定,被省供销社评为“综合改革业绩突出单位”和“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单位”,基层供销社创建工作的经验被全国总社、省供销社誉为河北推进基层供销社改造的“遵化模式”。

一、高度重视,强化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供销社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遵化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主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成立了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二是强化制度保障。为高效推进供销改革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了新型供销社创建工作。专门制定下发了《遵化市创新新型乡镇供销合作社组织的通知》和《遵化市新型乡镇供销合作社管理办法》,为基层社创办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三是强化难点破解。为破解工作中的难点,市长亲自召开相关会议,研究解决原基层社历史遗留问题;主管副市长亲自研究新型基层社建设方案,亲自动员部署,亲自把关,保证了新型基层社建设的顺利开展。

二、试点先行,培育典型。一是搞好试点。为推动创建工作顺利进行,遵化市按照“典型引路,整体推进”的思路,首先在基础较好的新店子镇、汤泉乡、平安城镇3个乡镇搞试点,在全市率先成了3个新型乡镇合作社。二是创新模式。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遵化市不断创新基层社创建模式,探索出了以大学生村官创办的西三里乡新型基层供销社、以村支部书记创办的马兰峪镇新型基层供销社、以涉农龙头企业创办的汤泉乡新型基层供销社、以社会能人领办的刘备寨乡基层供销社等四种新模式,拓宽了供销社创建工作思路。三是面上推广。围绕四种新模式全面推进新型供销社创建工作。目前,全市25个乡镇全部创建了基层供销社。其中,大学生村官领办1个,村支部书记领办7个、涉农龙头企业领办6个、社会能人领办8个,系统内创办3个。

三、选用能人,严格把关。新型乡镇供销社建设,选好能人领办是关键。一是明确选人导向。把对供销社有感情、有经济实力、有工作思路的涉农龙头企业、村两委干部、大学生村官、社会能人、较大专业合作社社长等,作为领办新型供销社重点选择对象。二是层层筛选推荐。由各村将初选对象向乡镇政府申报,乡镇政府进行筛选后,向市供销社推荐,供销社组织力量,深入申报单位实地考察,经过认真审核,每个乡镇选2-3个候选人上报市政府。三是严格审核把关。主管市长在听取供销社、所在乡镇意见基础上,亲自把关,最后每个乡镇确定1个新型基层社带头人,负责本乡镇新型基层社创建工作。

四、建章立制,规范建设。新型供销社创建必须有章可循,规范操作。一是制订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新型基层社创建工作,制定下发了《遵化新型基层供销社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任务目标、时间节点和措施要求。二是制订章程。在创建之初,制定了《新型基层合作社章程》,明确了筹建、选举及会议程序、合作社性质和组织原则,确立了合作社职责任务、组成方式,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确保了组建工作有条不紊、扎实开展。三是制订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新型基层供销社的管理,解决运作不规范、为农服务功能不完善等问题,出台了《遵化市新型乡镇供销合作社管理办法》,明确了基层供销社考核验收、惩罚等管理条款,进一步规范了基层供销社的组织建设和经营服务行为,使基层供销社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