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进行时:室温达不达标谁说了算?

12.12.2014  18:57

     石家庄 滨河小区王先生反映称,“家里温度很低,在客厅看电视都要穿上棉袄,想要申请测温。咨询桥西区供热办,工作人员告诉我要向供热企业申请。可供热企业上门测温,如何保证客观性呢?”记者从石家庄市供热管理中心了解到,尽管新实施的《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规定,市民可委托具有室温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但目前省会并无第三方独立测温机构。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室温测定只能测到特定时间的温度,而居民家的室温不断变化的,有时可能不达标。而目前尚无可持续测定温度的方法。

    记者了解到,据2013年9月份实施的《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供热单位和热用户对供热质量是否达标产生争议的,可以委托具有室温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2月9日,石家庄市供热管理管理中心的客服人员表示,市民如需测温,要向供热企业提出申请,市供热管理中心不再负责上门测温。

    石家庄供热管理中心一位工作人员称,新的《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自去年开始实施,实施以来供热管理中心还未遇到有热用户和供热企业因为对供热是否达标产生争议的案例。“尽管出台了此项规定,允许热用户委托具有室温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但目前,石家庄市尚无第三方独立测温机构。目前,市供热办在与省计量监督检测院接洽,未来,双方或将合作成立第三方独立测温机构。

    燕赵都市报记者 蔡洪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