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发挥职能作用 加强减灾救灾体系和能力建设

25.11.2016  23:33

  河北省民政厅厅长   赵风楼

  近20年来,河北省先后遭遇1996年“96·8”、2012年“7·21”、2016年“7·19”三次重特大洪水,1998年1月张北6.2级地震,2009年11月中南部地区暴雪,这些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也让河北民政系统对“十二五”期间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进行了认真反思。

  “十二五”期间,河北民政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投入抢险救灾,有力地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特别是,健全防灾减灾救灾领导体制,建立灾情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省、市、县三级全部修订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建立5.8万余人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初步建成覆盖全省的灾害预警监测网络;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整体迁建并投入使用,能够保障省自然灾害救助Ⅲ级应急响应需求;确立了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地方作为主体,群众广泛参与的重大灾害灾后恢复重建体制。

  “十二五”期间,河北民政系统还加大了对重灾县市的资金支持力度。比如今年8月中旬,省民政厅从今年中央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增加额中专门安排3.25亿元,用于“7·19”特大洪水灾害18个重灾县和5个次重灾县的临时救助。并组成4个救灾业务工作督导组,深入重灾县乡村开展送政策、帮工作、促规范、保基本工作,督导基层建立受灾人员、救灾资金、救灾物资管理三个台账,确保灾后重建安置救助政策落到实处。

  今年是唐山大地震4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唐山时指出,防灾减灾救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衡量执政党领导力、检验政府执行力、评判国家动员力、体现民族凝聚力的一个重要方面。他强调,要落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全面提高国家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三五”期间,河北民政系统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唐山时的重要讲话,大力弘扬公而忘私、患难与共、百折不挠、勇往直前的唐山抗震精神,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减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依法、科学、有序、精准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健全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将河北省《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实施办法》纳入立法计划,尽快制定出台。进一步强化各级减灾委的综合协调职能,强化涉灾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协调配合和应急联动,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完善灾情统计指标体系,做到初报快、续报稳、核报准。进一步规范灾情信息发布制度,实行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健全重特大自然灾害综合评估机制,实现灾害评估的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提高自然灾害应急保障能力。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多灾易灾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及调拨机制,确保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受灾群众生活得到初步基本保障。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政策,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对省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为基层灾害信息员配备适应不同应用需求的灾情信息采集终端和应急通信终端,提高灾害信息报送能力,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坚持依法依规、科学精准、民生优先原则,统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评估、重建规划、资金保障、政策支持等。将城乡居民因灾损毁住房恢复重建摆在首要位置,加快灾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加强救灾捐赠管理,健全救灾捐赠需求发布与信息导向机制,完善救灾捐赠款物使用信息公开、使用效果评估和社会监督机制,确保救灾款物发放和使用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加强区域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统筹协调区域防灾减灾工作,重点提升学校、医院、养老院、福利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重大建设工程的抗灾能力和设防水平。结合扶贫开发、危房改造、移民搬迁等,推进农村困难群众危房与土坯房、窑洞改造和自然灾害隐患点居民搬迁避让工程。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原则,在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张家口、唐山、邢台3个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分库的基础上,再新建保定、承德2个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分库。

  提升基层防灾减灾水平。持续推进基层综合减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十三五”期间再创建30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在农村灾害易发区,建设乡村示范性应急避难场所30所。强化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的防灾减灾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统筹做好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将防灾减灾知识宣传纳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以及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引导动员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充分发挥公益慈善组织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骨干作用。建立应急救助与灾后重建需求信息发布、资源对接机制,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开展社会捐赠和救助活动,有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发挥金融、保险等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拓宽农房保险、农业保险覆盖范围,研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充分发挥保险在灾害风险中的分担作用,减少、减轻灾害损失,使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重建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