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余吨盐酸废液偷偷倒入他人养鱼池

26.12.2014  13:03

■全省法院集中宣判15件污染环境案

■15人获刑1年以上,单处罚金最高百万

本报讯(记者 冯月静)昨日,全省法院集中宣判15件污染环境刑事案件,并集中公布了4个典型案例。其中共判处1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5人,单处罚金最高达到100万。

自2013年8月5日起,全省法院系统开展了打击环境污染刑事犯罪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污染环境罪的刑事案件110余件,涉及180余人,进入12月以来,全省法院开展了集中打击月活动,本月组织宣判污染环境犯罪案件30余件,昨日上午全省各地集中宣判15件,涉及31人。共判处1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5人,单处罚金最高达到100万。

本次集中宣判活动涉及石家庄、承德、张家口、衡水、沧州、邢台、邯郸、唐山、保定九个地市的案件。从这些案件来看,污染环境犯罪案件的类型和作案手段越发多样,主要集中在非法电镀、炼油、制革加工过程中偷排废水,向河流、土地、沟渠倾倒废酸,非法处置医疗废物(废弃活性炭、药渣、输液管等)、油泥、农药蒸釜残留物等危险废物等方面。

编辑: 孙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