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修改《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二次工作会议在我校举行

08.10.2016  13:35

      9月28日,国家体育总局修改《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二次工作会议在我校办公楼B104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由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主办,我校文法学院承办,旨在推动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和规范使用。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刘岩,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处长卫虹霞分别主持会议。副校长靳占忠出席。副校长王锡朝出席会议并致辞。

      会上,来自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中国体育法学研究会、2022年北京-张家口冬奥会组委会、河北省政府法制办、河北省冬奥办、河北省体育局、中国政法大学、天津体育学院、苏州大学、河北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和我校文法学院的有关专家、学者围绕《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修订中的诸多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会议取得了预期成果。

      会后,刘岩参观了我校文化产业创新研究中心实验室,靳占忠介绍了我校文化产业平台建设有关情况。刘岩还就中国体育政策法规的有关情况和奥林匹克法律事务与文法学院师生进行了热烈讨论和深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