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专项后补助项目开始申报

07.09.2015  12:16

  2016年度,我省计划将以后补助方式支持一批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项目,补助金额为20万至50万元。9月6日至18日开始申报,要求所申报项目未获得过财政资金资助,而且每个申报单位限报1项。

  据悉,此次申报对象包括:拟推荐申报2016年度“河北省创新型企业”的单位和省属公益类和转制类科研院所。

  “河北省创新型企业”建设后补助项目申报条件要求在2012年(含)以后取得的自主原创成果,已占有一定规模的市场或在相关领域内大面积应用,并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符合:“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授权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权,新药证书或临床批件或三类新型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农药登记证或兽药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实用新型专利(至少6项以上)或软件著作权(至少6项以上);国家重点新产品和列入我省重大首台套产品;主持或参与制定的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或主持制定的省级技术标准。”条件之一,可申请后补助。同期取得多项成果的,选其中对本企业发展影响最大的一项成果申报。

  省属公益类、转制类科研院所后补助项目申报条件要求:在2012年(含)以后取得的自主研发成果,已占有一定规模的市场或在相关领域内大面积应用,并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技术类项目所研技术已通过验收或鉴定,并形成标准、规范、规程或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