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恤下属”岂能是公款旅游的挡箭牌

27.01.2016  08:49

□张国栋

当时也是为了体恤下属,抱着侥幸心理才借考察之机增设公款旅游项目。这确实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违纪行为。既给单位造成了极坏影响,也给自己和家庭带来了不良后果。”杭州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原主任徐磊提起这件事,至今还懊悔不已。(据中国新闻网1月25日报道)

作为单位领导,体恤下属本没有错,而且很有必要。但这种体恤只能是工作上的帮助、生活上的关心,而不能将其当做一块挡箭牌,借考察之机增设公款旅游项目。否则,不仅让体恤走样变味,自身也会“摊上事”。

其实,考察与旅游本是公私分明的事,为何会在徐磊身上混为一谈?显然,在其心中,并没把公放在私前,也没有划清公私间的界限,所以才会用考察之“”夹带旅游之“”。

让人感到费解的是,领导一句话就可增设公款旅游项目,这样乱用公款居然也能通过财务报销。或许正是因为种种把关不严,让制度成为“稻草人”,才使这样的“体恤下属”得以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