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低保标准提高至422元 城镇“三属”再提高20%

11.12.2014  13:36

河北广播网12月10日消息(河北电台记者海涛)今天(12月10日)省民政厅嘉宾做客《阳光热线》时,就我省低保标准提高至422元,残疾人员、城镇“三属”即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提高20%,以及我省对冬季困难群众、乞讨流浪人员的保障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

节目一开始,省民政厅厅长古怀璞,对今年民政工作进行了盘点,“一是低保标准大幅提高。城市低保对象今年平均保障标准达到了422元/月,农村低保对象平均保障标准达到了2495元/年;二是大力推广阳光低保制度。目前,全省已有111个县(市、区)、916个乡(镇、街)、14063个村实行了阳光低保制度。广泛开展了人情保、错保、漏保等问题的专项整治;三是五保供养水平大幅提升。目前,全省共保障五保供养对象23.9万人,供养标准为4389元/年。全省五保供养机构已达到675所,床位数13.15万张;四是从今年国庆节起,提高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其中残疾人员、城镇‘三属’提高20%,农村‘三属’提高40%,是近年来提高幅度最大的一次。

近期我省许多城市已经降下了今年的第一场雪,每到寒冬,大街上流浪乞讨人员的安全总是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处长李新保表示,省民政厅已经做好了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预案,“我省各地今年进一步加大了救助场所建设和工作力度。今年,国家和省财政一共投入了8500多万元,全面推行以设区市救助站为龙头、县级救助管理站为基础、乡镇街道办临时救助点为补充、村(社区)救助咨询引导点为依托的四级救助管理网络。我们已持续开展了“寒冬送温暖”专项活动,通过主动救助等方式,不断提高救助质量,切实做好寒冷季节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街头生活无着乞讨流浪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省民政厅救灾处处长曹双平在节目中表示,对灾区群众和生活困难群众,省民政厅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保障困难群众能够度过一个温暖的冬季,“近日,已经两次下拨8000万元解决困难群众的过冬问题,并制定了具体的冬春救助方案,关于灾害困难的救助问题今年以来我们派出了12个救灾工作组,深入11个市,55个县市查看灾情,指导灾区有序开展救助工作,目前全省各级下拨各类救灾资金2.01亿元,转移困难群众330人,恢复重建住房337间,基本上保证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目标是确保每一个群众,有住所,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病及时得到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