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广播网4月30日消息(记者孙兰)今年1月1号起,我省对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标准进行统一调整,调整幅度平均为10%。其中,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月分别增加: 260元, 240元, 220元, 200元。调整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统一调整到本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