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传达学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

19.03.2015  12:42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传达学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

        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3月24日召开

        河北 新闻网3月17日讯( 河北日报 记者刘常俭 通讯员 谢金刚)今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宋恩华主持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会议传达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讨论了拟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题。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3月24日召开,会期预计两天半。

        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立法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要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为动力,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自觉站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扎实抓好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深入推进法治河北建设。

        根据主任会议建议的议程,第十四次常委会会议将继续审议《河北省城市地下管线设施管理条例(草案)》、《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初次审议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河北省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修订案草案)》的议案。审查批准《 石家庄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唐山 市防震减灾条例(修订)》、《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唐山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主任会议建议,第十四次常委会会议议程还有:审议省政府关于落实监狱法实施和监狱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文化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人事任免事项等。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王增力,副主任马兰翠、王刚、谢计来、宋太平、王雪峰,秘书长赵曙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