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传涛:官员财产,核实后还应走向公开

08.12.2014  13:32

    近日,中组部公布了抽查核实中管干部、省部级后备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结果。中组部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透露,为做好抽查核实工作,经中央同意,中组部牵头建立了由13个职能部门参加的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对有意瞒报的,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发现违规问题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12月7日《京华时报》)

    官员财产的公示与公开,自1987年我国首次提出,距今已经走过了27年的历史。然而,与公共期盼的上涨并不协调的是,我国官员财产仍然只是停留在“内部申报”阶段。固然,账要一点点的算,路要一步一步地走,可是,自2010年领导干部报告有关个人事项之后4年以来,官员的个人事项仍然还只是申报。至于申报信息的准确与否,则从来没有人过问过。

    在广大纳税人无法实现直接监督、领导干部的财产事项仍然处于无人核实的状态下,中组部牵头联系13个职能部门进行抽查核实工作,是一种工作必须,也是一种反腐需要。如果领导干部在向上级报告婚姻、出国(境)、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14个方面个人有关事项时有瞒报、漏报、错报等情况,将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整改、查处甚至是处分。应该说,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但是,官员财产问题,最终的归宿从来都不应该是官员申报,也不应该是组织部门的监督核实。在现代政治观念之下,要达到“无条件公开”。或许,也正是因为官员财产申报事项总是出现“妥协”与“退让”,才使得我国现在的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基本趋于停滞不前的态度。据粗略统计,从2009年新疆阿勒泰地区首开先河至今,试点官员财产公开的地市级行政区已经超过5个,县级行政区已经超过30个,但官员财产公示属“昙花一现”的超过50%。在为数不多的坚持试点的几个地区中,也多是内部公示、内部监督,既不登报也不上网,且公示信息较粗,大而无全。此语境下,我国的官员财产申报,也便显得十分尴尬了。

    近年以来,各色房叔、房姐、表哥等人物纷纷粉墨登场,不断撩拨着公众的敏感神经。加之,近年来有多位大学生都主动向相关财政部门申请过一些问题官员的工资收入与资产情况,官员财产由内部申报变到全社会公开的要求越来越迫切。更要明白的是,之前的主动申报,以及现在的核实工作,仍然停留在党内监督或是内部监督的层面,广大官员的供养者即广大纳税人仍然看不到自己的父母官到底是不是传说中的房叔、房婶。这着实是一种遗憾。

    而关于官员财产公开,早在2011年,前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做客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时就说到,“从长远来看,我们还是应该实行政府领导人财产公开制度。”十八大之后,新一届中央政府领导人也经常针对官员财产问题表达这方面的决心。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曾在某次专家学者座谈会上对建立官员财产公开制度表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现在进行核实工作,也将为完全意义上的官员财产公开奠定基础。摆在桌面上的道理很明显,政府的廉洁、官员的清正,是取信于民的基础,一个为民执政的政府、一个为民服务的官员,没有任何理由不去主动公示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