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赴青海高院调研司法体制改革

20.08.2014  16:36

      近日,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文显一行四人赴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围绕司法体制改革有关问题进行调研。青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主持座谈会。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城北区人民法院、大通县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青海高院、西宁中院、城北法院、大通法院分别从对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认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可行性、推进审判委员会改革、推进合议庭制度改革、法官与法官助理及书记员的比例、审判权的优化配置等方面做了简要汇报。

        座谈会上,与会同志还就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影响司法公正司法能力司法公信制约因素、法院内部司法权运行、改革试点中法官工资薪酬待遇、法官员额、裁判文书改革等方面问题进行了深入地互动交流和探讨。

        张文显指出,青海作为中央确定的司法改革试点省市之一,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司改框架意见精神,在试点过程中一边谋划,一边实践,梳理出的问题清晰,在全国具有普遍性。希望继续按照中央要求进一步大胆探索创新,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

        董开军表示,青海法院将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有关司改精神,积极探索司法规律,合理配置审判资源,科学设置人员分类管理,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应有的贡献。

编辑:张亚宁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4年8月20日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