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报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效果评估结果

14.11.2014  11:44

    11月13日上午,北京市环保局通报了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效果初步评估结果。经测算,APEC会期北京市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同比均大幅削减,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下均用简称)等减排比例分别达到54%、41%、68%、63%和35%左右,周边五省区市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也均明显下降。与不采取措施相比,采取措施使会期北京市PM2.5日均浓度值平均降低30%以上。11月1至12日,我市空气质量一级4天、二级7天、三级1天,PM2.5、PM10、SO2、二氧化氮(NO2)的浓度分别为43、62、8和46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55%、44%、57%和31%。

  此次效果评估以PM2.5为主要目标污染物,测算以2013年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为排放总量基数,以《APEC会议北京市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内容及其检查落实情况为减排量测算依据。初步效果评估结果显示,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各项措施科学可行、针对性强、重点突出、落实有效,对保障会期良好的空气质量发挥了决定性作用。此次APEC会期空气质量总体较好,得益于保障措施带来的本地污染排放大幅减少以及周边联防联控协同减排,同时没有发生极端不利的气象条件。同样说明了北京及周边地区坚决贯彻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在此基础上推进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技术路线和管理要求是科学有效、符合实际的。

  具体结论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扬尘控制措施减排效果立竿见影。PM2.5组分分析结果显示,受扬尘影响较大的地壳物质质量浓度同比下降70%以上,说明会期扬尘控制措施比较到位,效果立竿见影。会期实施了全市工地全部停工、强化道路吸扫冲刷频次等强力措施,全市扬尘排放总量下降70-80%,监测的城、乡道路(公路)路面积尘负荷分别下降了50%和40%左右,直观感觉就是城市变干净了。

  二是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总量大幅下降。机动车排放包括汽油车、柴油车、非道路机械等燃油排放,是北京市PM2.5本地污染排放的最大来源,占31.1%。通过全市单双号行驶、渣土车与黄标车等禁行、部分非道路机械停用等措施,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总量大幅下降,其中,NOx减排44%,颗粒物(PM)减排58%,VOCs减排49%;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使高峰时段路网车速由22km/h左右上升至35-50km/h,单车污染物排放因子也相应降低。

  三是工业企业停限产措施明显减少VOCs排放量。PM2.5主要组分以二次反应生成的粒子为主,总体约占70%。VOCs是二次反应生成PM2.5的重要前体物质,要减排PM2.5,必须协同减排VOCs、NOx、SO2、氨(NH3)等气态前体物。通过会前完成一批石化、汽车制造、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和环保技改工程、调整退出375家高污染企业、会期累计停限产462家工业企业等措施,共削减VOCs排放量达到37%,对减少二次转化生成PM2.5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联防联控发挥重要作用。PM2.5属于典型的区域性大气污染物,区域传输特征明显。从PM2.5来源解析看,区域污染输送年均对北京市PM2.5影响占28-36%。按照保障措施要求,周边省区市主要大气污染物要减排30%,在执行过程中各地实际减排量已超过30%。APEC期间区域大气环境遥感监测结果显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PM2.5浓度同步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各地空气质量都得到了明显改善。

  鉴于北京乃至京津冀区域所处的大气扩散条件、自然地理位置的特殊性,要实现优良的空气质量目标,需要整个区域共同付出更大的努力。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是一个长期、复杂、艰巨的过程,涉及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每一个人都有责任承担污染减排的义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选择什么样的治理措施,必须从实际出发,坚持环境优先,做到发展与环境相协调,才能取得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