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两项奖励科技创新方案

26.07.2016  02:07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加快三河经济转型升级步伐,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日前,三河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由市科技局提交的《关于鼓励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增强企业软实力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奖励工业企业评定工作情况的报告》两项奖励科技创新方案。

  《关于鼓励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增强企业软实力的实施意见》中提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自主创新、高端引领、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要求,以聚焦高端产业技术创新为核心,以培育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建设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为重点,以深化产学研合作为载体,着力加大投入,着力激发活力,着力集聚人才,着力优化环境,协调推进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全面提升企业软实力,大幅度提高企业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确保三河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每年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提升企业软实力,并列入部门预算。奖励范围包括:对2015年12月31日以前三河域内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驰名(著名)商标、百年老店(百年老字号),省名牌、省服务名牌,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进行一次性奖励(以上奖励范围指在有效期内)。具体举措四项:(一)强化企业研发平台建设;(二)加快品牌创建;(三)壮大企业创新人才队伍;(四)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关于奖励工业企业评定工作情况的报告》中指出,为鼓励支持三河市工业企业加快发展,推进产业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动企业科技创新及技术改造的积极性,增强对三河市经济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推动结构性改革,实现经济转型升级和又好又快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对2015年度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进行奖励。奖励范围涵盖全市工业制造企业和生产服务性企业(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产业目录内的企业)。奖励原则:(一)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产业功能定位;(二)安全生产、照章纳税,企业无其它违法违纪行为;(三)奖励资金重点用于企业产业升级、技术改造和新产品研发。奖励标准按企业综合评审结果定为三项奖励(五档):(一)杰出贡献奖(10名):奖金500万元。(二)突出贡献奖(45名):一等奖(10名)各奖励200万元;二等奖(15名)各奖励100万元;三等奖(20名)各奖励50万元。(三)贡献奖(45名):奖金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