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解读之四

19.12.2016  10:36

  当今世界,信息技术创新日新月异,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信息化浪潮蓬勃兴起。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增强发展新动力,需要将信息化贯穿我国现代化进程始终,加快释放信息化发展的巨大潜能。信息化已经成为开展各项会计工作的基础环境,会计信息化建设是《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所确立的“十三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的重要领域之一,是实现会计工作转型升级的重要基础。《规划纲要》从会计改革与发展的全局高度出发,提出了“十三五”时期会计信息化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了会计信息化工作的重点方向,对于推动会计信息化创新,助力会计工作转型升级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推进会计信息化创新的重要意义

  

  会计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信息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必然趋势,会计工作与信息化建设密切相关、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在信息技术创新不断加快的情况下,积极推进会计信息化工作创新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推进会计信息化工作创新,是顺应信息技术发展趋势、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战略的重大举措

  

  信息化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利用信息资源,促进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历史进程和变革力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2016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制定发布了《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对《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进行了调整和发展,是规范和指导未来1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国家战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信息化领域规划、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会计信息化是国家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完善国家信息化总体布局的重要环节和基础工程,也对提高全社会信息化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会计只有不断创新应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才能深度挖掘会计的信息功能,才能充分发挥会计的管理职能,才能提升会计在经济社会中的重要地位。

  

  (二)推进会计信息化工作创新,是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财政中心工作的客观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要坚持以发展新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发展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财政支持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包括支持“三去一降一补”、推动理顺价格关系、推进城乡要素流动、优化投资结构等。在这些工作中,化解产能、理顺价格、实现包容性增长等工作,都有赖于市场发挥灵活有效的定价机制作用。这要求会计工作能够同时向企业内部和外部提供大量真实、完整、及时、有用的信息。会计信息化目前的水平与这一客观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只有坚定不移地推进会计信息化工作创新,才能充分满足价格发现、市场监管和企业内部管理等不同方面的需要,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财政中心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三)推进会计信息化工作创新,是顺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实现会计工作职能和手段转型升级的有力支撑

  

  会计是通用的商业语言,会计信息在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引导资源配置、完善基于市场供求的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推进会计信息化工作创新,促进会计信息生成与披露的标准化、规范化,促进会计信息与企业业务信息的同步化、集成化,把过去电算化条件下时效迟滞的信息变为实时在线的信息、相对单一的信息变为联结价值链的整合信息、单向“零售”的信息变为多向“批发”的信息,对于企业整合信息资源、延伸管理触角、实施精细管理、开展定制化服务、防范风险舞弊、作出科学决策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四)推进会计信息化工作创新,是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要求,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和协调的必然选择

  

  随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全球治理体系深刻变革,谁在信息化上占据制高点,谁就能够掌握先机、赢得优势、赢得安全、赢得未来。我国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建设和国际趋同等效的经验启示我们,在规则制定过程中变被动为主动、变一般建言为施加影响、变追赶国际规则为逐步将自己的某些规则上升为国际认可的通用规则,对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根本利益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推进会计信息化工作创新,加强会计信息化标准化方面的工作,全面介入有关国际会计信息化标准的研究与制定工作,充分发挥中国在会计信息化标准方面的国际影响力,不断学习借鉴国外先进成果并大力推进自主创新,积极促进我国会计信息化领域的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实现会计信息化工作的弯道超车。

  

  二、会计信息化工作取得的成绩

  

  财政部历来重视会计信息化工作,于2009年发布了《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09〕6号,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标准先行”的思路,要求“力争通过5—10年左右的努力,建立健全会计信息化法规体系和会计信息化标准体系(包括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分类标准)。”按照《指导意见》的总体部署,财政部有序推进各项会计信息化工作,取得了以下成绩。

  

  一是会计信息化工作的顶层设计已经基本完成。会计信息化工作需要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推进,在各单位的支持下,财政部先后建立了会计信息化委员会、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中国地区组织和全国会计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3个协同机制。其中会计信息化委员会是我国会计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实施和管理工作的咨询机构和协调机制,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9部委以及企业、高校、软件厂商和咨询机构组成。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中国地区组织是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国际组织的正式国家地区组织成员,由会计信息化委员会的成员单位组成,是我国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工作国际交流平台,负责推动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在中国的应用。全国会计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负责会计信息化领域国家标准制定的专业技术委员会,归口负责会计信息化领域的国家标准的起草和制定。

  

  二是会计信息化标准体系的建设已经基本就绪。按照《指导意见》“标准先行”的思路,财政部以会计信息化标准制定为切入点,重点加强会计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目前已经建立起较为完整的会计信息化标准体系。这一标准体系包括:(1)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技术规范系列国家标准(GB/T25500),用于规范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相关计算机软件,于2010年制定发布;(2)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用于编制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格式财务报告,于2010年发布,2015年进行修订;(3)会计软件数据接口标准,用于交换账簿和凭证数据,已经印发征求意见稿,计划2016年年底以国家标准形式发布。

  

  三是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在资本市场、国有资产和保险等监管的应用已经初具规模。目前,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已应用于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国有资产财务监管、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等相关领域。目前,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所有上市公司在年度和季度财务报告披露中使用了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国资委基于财政部通用分类标准制定发布了央企财务决算监管扩展分类标准,逐步扩大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在央企财务监管中的应用,目前已经有16家中央企业试点实施。保监会在其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中应用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目前我国所有的保险公司都已经向保监会报送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格式的监管报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监管领域也在制定相关的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分类标准。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在上述监管领域的应用有助于监管部门提升监管效能。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获得了越来越多监管部门的支持,在我国的应用正不断拓展。

  

  四是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对企业的应用价值已经初步显现。在实施通用分类标准的基础上,部分企业正在探索将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应用从对外报告向内部应用领域拓展,并启动了应用项目。这些项目运用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统一标记企业内部数据,形成统一的结构化数据体系,为管理会计提供高质量的数据支持。目前已有数个项目完成并投入使用,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例如,中石油湖北销售公司以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标记了该公司全部信息系统产生的数据,初步形成了涵盖所有业务领域的运营大数据,在传统方法难以量化管理的环节上逐步实现精细化管理。浦发银行以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标记了财务部门和多个业务部门共享的数据集市,实现了服务于管理会计的“业财融合”。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探索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内部应用,我国企业应用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的内生动力逐步增强。

  

  五是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数据的互联互通已经显露雏形。在会计信息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支持下,财政部已逐步建立起一套横跨财务报告领域和不同监管领域的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分类标准家族,这些分类标准彼此之间互相兼容,为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数据的互联互通奠定了坚实的标准基础。在这一分类标准“家族”中,财政部负责制定用于财务报告领域的通用分类标准,并联合监管部门制定通用分类标准在不同监管领域的扩展分类标准。这些分类标准采用相同技术架构,对于监管报告中涉及的财务概念,监管分类标准直接引用通用分类标准的定义,不再重复定义。统一标准确保了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数据可以相互兼容,进而使得监管部门之间数据互联互通具备了基础。同时,企业可以将多个监管部门不同的分类标准和报送要求置于同一个信息系统中,以便自动组装并生成对不同监管部门的报告,有效降低了企业对外报送的负担。随着监管扩展应用范围的不断扩大,通过统一标准实现数据互联互通的优势将逐步显现。

  

  三、“十三五”时期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规划纲要》在全面总结“十二五”时期我国会计信息化发展现状,深入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和会计改革发展要求的基础上,提出了“十三五”时期会计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推进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的有效实施

  

  为了进一步扩大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的应用范围,逐步实现财务报告信息在不同监管部门间的互联互通,《规划纲要》提出要不断更新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推动监管部门在监管领域制定和实施监管扩展分类标准,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的财务报告数据交换标准体系,适时推动建立以披露财务报告数据为主的社会化会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研究制定企业账户层面和交易层面会计数据以及相关业务数据交换标准,降低会计信息生产成本和企业内外部交易成本,促进企业数据的深度利用。

  

  标准化是信息化建设重要的基础性工程,是奠定会计信息化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财政部在推进会计信息化过程中,一直非常重视会计信息化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十二五”期间,以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为核心的会计信息化标准体系已经基本建成,并自2011年开始在部分国有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实施,为促进财务报告信息深度利用和实现会计信息“数出一门、资源共享”奠定坚实基础。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会计信息化标准的实施范围还有限,标准化电子财务报告的社会化共享机制尚未建立,在信息化环境下开展会计、审计工作的诸多接口和标准还有待完善和补充。因此,在“十三五”时期,继续推进会计信息化标准体系的完善和实施显得迫切而必要。

  

  (二)不断提高单位会计信息化水平

  

  为了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提升单位会计工作效率、推动单位会计工作转型升级方面的潜力,《规划纲要》提出要认真抓好《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在不断提高单位会计信息化水平的同时,推动基层单位会计信息系统与业务系统的有机融合,推动会计工作从传统核算型向现代管理型转变;引导企业以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提升内部管理信息标准化,促进财务、业务数据的融合与互联。同时,密切关注大数据、“互联网+”发展对会计工作的影响,及时完善相关规范,研究探索会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会计资料无纸化管理制度。

  

  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化是推进会计信息化工作创新的重中之重。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会计信息化在企事业单位信息化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是企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化工作具有高度不平衡性,会计信息化发挥的作用在不同领域、不同地区有显著差异,中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信息化程度普遍不高。与企业相比,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大部分企业的会计信息系统与企业业务系统尚未有效融合,存在“两张皮”的现象,会计信息系统以支持会计核算工作为主,对企业管理的支撑能力有待提高。从社会整体来看,大数据、“互联网+”等新兴技术尚未在会计领域形成大规模应用,会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会计资料无纸化管理制度有待建立。因此,“十三五”期间加快企业单位会计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势在必行。

  

  四、具体措施和要求

  

  “十三五”时期推进会计信息化工作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会计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社会效用大,应当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有序推进。为此,按照《规划纲要》的要求,“十三五”期间我们将切实采取以下措施,保证各项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多措并举,扎实推进通用分类标准的有效实施

  

  一是稳步推动通用分类标准在监管领域的实施。在通用分类标准的实施工作中,我们摸索出一套符合我国国情、有助于财务报告和监管报告协调统一的通用分类标准实施模式。这一实施模式已经在国资委和保监会的监管扩展分类标准上得到了实践。在“十三五”期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协调,推动通用分类标准在资本市场等更多监管领域得到应用,最终推广到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所有企业,形成规模效应,为信息使用者提供更方便、易用、经济的财务报告信息,在各监管机构之间形成协同,逐步降低企业报送负担。

  

  二是继续完善会计信息化标准体系。在“十三五”期间,我们将根据工作需要和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技术发展情况,适时制定或修订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技术规范系列国家标准和通用分类标准。根据企业实践需要,适时制定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在企业内部应用的相关技术标准,为通用分类标准实施和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应用夯实标准基础。

  

  三是切实加大通用分类标准宣传培训力度。随着通用分类标准实施和在企业内部的深入应用,教育培训需求也同步增长。为此,我们编写通用分类标准应用案例,为实施企业提供高质量的学习材料,并拟设计多层次、分阶段的培训方案,与各有关方面一道,共同推动加强相关教育培训工作。

  

  (二)立足现实,加快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化建设步伐

  

  一是不断完善信息化条件下的会计基础工作。会计基础工作涉及企事业单位管理全过程,只有基础工作信息化,企事业单位全面信息化才能有扎实的基础。近年来,财政部会计司已经启动了这项工作,列入工作议程,开展了调查研究。“十三五”期间将加大工作力度,组织科研攻关,动员理论和实务界的专家积极参与,成熟时制定发布信息化条件下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实现企事业单位基础工作信息化,为推进会计信息化创新奠定基础。

  

  二是借助会计信息化探索推动企业提升内部管理。部分企业的实践表明,借助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及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可以使企业内部原本孤立、固定、停滞的数据,按照经营管理的目标流动起来,形成以财务会计信息为核心、从生产、销售等基础工作环节直达企业计划业绩目标的指标体系,为企业开展管理会计提供方便易用、高质量的数据支持,助力企业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十三五”期间我们将组织部分实施单位总结提炼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内部应用和通用分类标准实施的经验,编写案例库并宣传展示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在企业的应用价值,为企业开展管理会计工作提供支持。

  

  (三)整合资源,逐步建立统一的会计相关信息平台

  

  为了实现会计信息数出一门、资源共享的目标,“十三五”期间,我们将以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格式企业财务报告为突破口,逐步构建以企业标准化电子财务报告为基础的统一会计信息平台。我们将积极探索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以财务报告为主的、标准统一的会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将企业会计信息共享和交换作为一种公共服务来提供,配合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使会计准则和会计信息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提升会计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四)着眼未来,深化会计信息化国际合作与交流

  

  在已有成绩基础上,大力推进与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国际组织、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其他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地区组织的合作与交流,推动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分类标准的持续趋同。同时,我们要组织国内研究力量,总结提炼“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管理会计”应用经验,形成可操作的国家乃至国际标准,积极参与并力争主导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国际组织在此领域的标准制定,变跟跑为并跑,进而谋求领跑,以此提升我国会计信息化水平,增强我国会计信息化国际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