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税全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上半年减免小微企税收近13亿元

23.07.2015  12:56

我省国税系统全力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今年上半年,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达到452万户(次),免征增值税10.6亿元,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有9万户,减免税额2.3亿元。两税合计,全省国税系统共为小微企业落实税收优惠12.9亿元。

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被国家税务总局列为2015年“一号督查”任务。根据国家税收政策,自2014年10月1日起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从今年1月1日起,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我省国税系统认真抓好落实,以小型微利企业提醒与查询软件为基础,从省局直接监控到基层税务分局,统一时间节点、统一工作要求,并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落实工作列入绩效考核指标,强化各级落实政策的意识和责任。同时,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门户网站、微信、QQ群等媒体,将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编印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00问》和《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手册》,免费向纳税人发放40万册,让纳税人对税收优惠应知尽知。在实际征管工作中,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在网上报税平台客户端设置了享受减免税政策提示,当小微企业符合应享受减免税优惠时,系统会自动弹出享受优惠政策提示及政策链接,保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尽知尽享。

为确保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100%享受到税收优惠,今年4月,省国税局从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提取了处于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临界状态的企业名单,随机进行了电话调查。对石家庄部分个体集贸市场、沿街商户的小微企业进行了现场调查。通过调查,深入查找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中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了解决建议,形成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调查报告》。

今年5-6月份,省国税局以落实国务院政策措施督查为契机,在全省开展了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对未享受到位的小型微利企业,责成其主管税务机关立即“送政策上门”,辅导纳税人更正纳税申报,帮助小型微利企业正确填报税收优惠税额,确保小微企业100%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同时,针对申报期结束后纳税人补充申报等原因造成小微企业认定条件发生变化的情形,省国税局从5月25日起,每周利用提醒及查询软件对小型微利企业申报情况进行扫描,发现应享未享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的,立即上门实施“点对点”服务,及时帮助纳税人正确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对扶持我省小微企业发展,拉动经济稳步增长,带动就业和自主创业,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永年县宇达紧固件有限公司今年上半年共享受了小微企业减免所得税23690.52元,该企业法人代表说:“通过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省出的这部分资金,可以支付两个工人半年的工资,企业生产成本降低了,省出的资金可以扩大生产规模,也有利于增加社会人员就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