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企业通过互联网即可实现年报公示

19.10.2014  17:31

  今后,企业未如期公示或信息不实将入“黑名单”,政府采购将对“黑名单”企业实施限制或禁入。记者昨日从石家庄市工商部门了解到,《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已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于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隐瞒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中,连续3年被列入的,将被列入“黑名单”。

  据石家庄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2013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从今年10月1日起已经正式开始,而今年开始,企业足不出户,通过互联网就可以完成年报报送和公示。

  据介绍,企业公示信息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即时信息,即企业应当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信息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另一部分是年报信息,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明确了企业年度报告的报送公示期限、公示途径、法律责任等,把年度报告内容限定为能够直接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的基本信息,并通过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