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成效明显

10.10.2015  11:35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是国家出台的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优惠政策。自201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管理办法》出台以来,自治区科技厅等部门积极促进我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效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政策落实进展良好。 据统计,截止到2014年底,享受企业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企业户数由2010年的29户增加到了2014年的63家。2010-2014年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分别为1.29亿元、2.15亿元、2.03亿元、2.65亿元、2.53亿元,总计10.65亿元;加计扣除费用带动免税累计1.67亿元。税前扣除的研发费用总额累计31.98亿元,累计免税总额4.99亿元。企业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逐步落实到位,企业研发费用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二是企业研发投入的积极性提高。 2010-2014年,扣除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当年企业R&D总投入额的比例从2010年的29.8%上升为2014年的42.26%。企业R&D投入占当年R&D投入总额的比例从2010年的75%上升为2014年的75.3%。

三是优惠政策辐射企业范围、地域逐渐扩大。 随着政府部门的强力推动,企业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辐射的企业类型向多样化发展。2010年,我区开展企业税前加计扣除的地域主要集中在银川市、石嘴山市;2015年,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固原市均实施了该项政策。

四是促进企业财务管理规范化。 开展企业税前加计扣除工作要求企业必须对研发项目经费进行单独核算,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按照要求独立核算的过程就是对项目经费支出进行规范化梳理的过程。同时项目经费梳理需要企业技术部门与财务部门配合与协调,促进了企业财务规范化。

五是促进了企业转型升级及产业结构优化。 据统计资料显示,2010年,我区进行企业加计扣除的产业领域主要集中在矿山机械、化学药品制造、味精制造等比较传统的产业领域。2014年以来逐渐向金属丝绳制作、太阳能电器制造、软件开发、稀有金属冶炼等 “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