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企业排污许可证审批权限下方到县区

24.03.2015  21:56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继去年下放61家企业排污许可证审批权后,近日,市环保部门又将91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审批权下放到县(区),这样一来整个审核环节就由县(市)区级的初审变为终审。

日前,栾城区某制酒企业工作人员来到了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环保局的办事窗口,按照惯例提前办理今年企业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据介绍,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我国环境保护的主要制度之一。由环保部门颁发、年度核查的《排污许可证》是企业达标排放的唯一合法证件,也是企业办理银行贷款、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必要证件之一。(图)以前我市实行的是省、市两级发证机制,省、市、县(区)三级管理的排污许可证管理模式。

企业在排污许可证到期前3个月,必须提前预约市级环境监测部门现场监测,待出具监测报告后,才可填写各种申请材料,提交县级环保部门初审后才可以到市级环保部门能办理相关审批事宜。整个审核过程,至少需要准备六份材料,来回跑六七趟才能办结。

据了解,此次排污许可证审批权的下放,共涉及医药、化工、造纸、机械制造、危险废弃物处置、食品加工等企业及医院,下放审批权后市级发证企业只剩余81家。为了精简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从2011年开始,我市便对3115家企业排污许可证审批权逐年下放,经过5次放权,目前市级发证企业仅占全市应发证企业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