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次启动企业年报抽查工作未按时年报企业现在仍可补报

03.08.2015  18:27

    7月27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已首次启动企业年报抽查工作,工商部门随机抽取到16424户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企业因为没有公示年报信息被列入异常名录后,可以通过补报年报信息修复自身信用。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会受到信用约束,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从今年4月开始,河北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工商局联合行动,禁止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活动。 

    省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金洪钧提醒广大企业,“企业因为没有公示年报信息被列入异常名录后,并不会被‘一棍子打死’,还可以通过补报年报信息修复自身信用。7月1日企业年报结束后,省工商局没有关闭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年报公示”模块,现在企业仍然可以补报年报,补报之后向工商部门提出移出申请,工商部门将把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据了解,此次企业年报抽查的时间是7月15日至9月30日。省工商局按照3%的比例,通过抽查软件随机抽取了企业名单,共计16424户,其中内资企业16243户,外资企业181户。各级工商局将按照“谁登记,谁负责”的原则,对抽取的企业实施检查。企业年报抽查的内容既包括企业2013和2014年度年报信息,也包括企业2014年10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公示即时信息的情况,企业选择不向社会公示的信息,也要作为抽查的内容。年报抽查结束后,各级工商局将在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抽查结果。经检查发现企业公示的年报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