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企业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指南》的通知

15.05.2015  01:32

关于编制《企业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指南》的
通  知

冀安监管人〔2015〕73号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省局领导重要指示和2015年全省安全培训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企业三级安全培训教育(以下简称“三级教育”)工作,依照《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省局决定,分行业编制《企业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指南》(以下简称《三级教育指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目的
  通过编制和实施《三级教育指南》,形成一套科学实用的工作规则、行为规范和制度约束,有效指导、规范和监督企业“三级教育”工作,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减少“三违”行为,最大程度减少和避免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编制原则
   (一)合法合规。 依据新《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政策规定、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培训重大部署和要求进行编制,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突出重点。 要正确分析判断不同行业安全培训特点,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率先启动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重点行业、适时推进其他行业的《三级教育指南》编制与实施工作。
   (三)简便可行。 承担编制任务的设区市和有关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要深入企业一线开展调研,充分了解基层实际,全面掌握行业特点、企业所需,确保《三级教育指南》程序具有可操作性,语言通俗易懂,方案切实可行。
   (四)分类推进。 三级教育指南》的编制工作分行业分类型实施。按照有关规定,划分为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石油天然气、建材、机械、商贸、轻工、纺织、烟草等11个行业。其中: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分为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选矿厂(尾矿库)等4种类型。
   三、主要工作目标与工作分工
   (一)主要工作目标。 2015年7月15日前,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根据分工完成行业《三级教育指南》的编制;2015年8月31日前,省局组织召开评审会,评审合格后由省局统一印发;高危行业的重点企业在2015年12月31日前、其他行业企业在2016年底前,依照《三级教育指南》有关要求,编制本单位《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实施方案》,并组织评审,评审合格后由企业负责贯彻落实。
   (二)工作分工。 根据所辖区域特点,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负责行业《三级教育指南》的编制,具体分工为:石家庄市负责建材、烟草行业,承德市负责选矿厂(尾矿库)行业,张家口市负责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行业,秦皇岛市负责商贸行业,唐山市负责金属冶炼、机械行业,廊坊市负责轻工行业,保定市负责小型露天采石场行业,沧州市负责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行业,衡水市负责烟花爆竹行业,邢台市负责纺织行业,邯郸市负责金属非金属矿山地下开采行业。
  《三级教育指南》编制的步骤方法及“三级教育”的主要内容以省局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企业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的意见》(冀安监管人〔2015〕72号)和国家有关规定为准,样式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力推进。 编制《三级教育指南》,是全省安全培训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实现“零死亡”奋斗目标的有力抓手。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成立专门机构,抽调精干力量,深入调研,制定切实可行措施,积极有序推进,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强化督导,严格考评。 省局将安排专门人员,加强指导和监督,及时解决《三级教育指南》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高效高标准推进编制工作;将《三级教育指南》编制工作纳入对各地年度安全培训的考评中,定期公布工作进度,工作结束后在全省予以通报,并作为各地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附件:XXXXXXX行业企业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指南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13日

附件列表:
1: 关于编制《企业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指南》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