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试行单船负责制管理模式

23.01.2017  17:12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试行单船负责制管理模式

 

新年伊始,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全面统筹年度生产运输工作,积极探索,不断加强现场作业质量管理。

为了更好地提升服务质量、保障货主利益,物流公司在运输作业中试行“单船负责制”,在对高附加值货物及其他货物作业过程中,由物流公司生产业务科和汽车队共同组成“责任人”,依照《物流分公司高附加值货物运输管理办法》,对整条船舶货物运输全过程跟踪负责。

船前会后,“责任人”即开始进入工作状态,将倒运车辆信息向秦港杂货分公司和安保中心报备,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岗;每个班次对倒运车辆进行检查监督,保证作业安全、高效、环保;保持与杂货公司、货主及现场作业人员随时联系,解决与处置作业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船舶装卸完毕后, “责任人”、 杂货公司及货主三方共同在作业检查单上签字,最后形成完船资料进行备案管理。

单船责任制”管理模式是物流公司对生产作业流程的又一次优化,有助于现场作业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同时将责任落实到人,各尽其职,达到事事有人负责的目标,改变了以往“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的状况。物流公司将以“人心齐、流程顺、服务好、事业兴”为目标,继续在优化生产作业模式方面探索、前进。(王晓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