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成为省“洁净城市” 是沧州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

06.05.2016  17:31

  日前,任丘市顺利通过省住建厅组织的“洁净城市”创建复核验收,荣获2015年度河北省“洁净城市”称号,并在年度省人居环境奖评选、县城建设考核中记入加分项。据悉,全省有十个城市入选,任丘是沧州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

  为推进“洁净城市”创建工作,任丘市制定出台了《任丘市洁净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志愿者队伍30个,3000余名志愿者踊跃加入创建活动;强力打好拆迁拆违、环境整治等“四大攻坚战”。截至目前,共拆除城区私搭乱建及破旧建筑5980处、腾出净地110万平方米;任丘市政府投资1500万元,统一更换了市区所有道路两侧的临街门店牌匾5000块、5万平方米,并按行业实现了标准、材质、颜色“三统一”,做到了整齐划一、规范协调;成功取缔了2万余辆非法营运三轮车,为符合条件的特困户落实有关扶持补助政策;成立7家专业渣土运输公司,配备规范运输车104辆,对运营车辆加强监管。

  此外,任丘还投资800万元,建设数字化智慧城管平台,覆盖建成区面积27平方公里,涉及21个专业部门、4个办事处、开发区和15个社区居委会。同时,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将建成区划分为20个责任网格,确定了城市管理部(事)件12大类119小类,收集存储了近9万条数据,充实完善了基础数据库,彻底消除城市管理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