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任丘市残联“六个专件”促进残疾人工作正规化管理

11.01.2016  12:10

 

为使残疾人工作适应协同发展新要求,实现残疾人工作正规化管理,经过多年的实践摸索,任丘市残联近期制定出台了《任丘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对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的管理办法》、《任丘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体就业和集中就业的管理办法》、《任丘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对残疾学生及在校贫困残疾人子女进行救助的管理办法》、《任丘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的管理办法》、《任丘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对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危房改造、无障碍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办法》、《任丘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对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文艺体育集训和比赛活动的管理办法》等六个专件,涵盖了残疾人的基础业务工作,在制定过程中,做到“四个坚持”:

一、坚持依据民意。根据残疾人反应的热点问题,残联通过网络征集、上门征集、座谈会征集、发放“献良策”征集表等方式,征集意见建议750余条,由党组梳理汇总了6大类12项的内容。

二、坚持依法依规。深入研读新《预算法》和新《残疾人就业XXX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先后6次召开专题研讨会,并邀请单位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指导,根据梳理意见寻找合法的解决办法。扶持的项目和标准,多是依据残疾人的需求和参照上级有指标性的开展过的工作,加以细化和普及化。

三、坚持准确研判。对全市残疾人以及历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并对以后的发展进行预测。在此基础上,结合资金保障情况测算出具体扶持项目标准。

四、坚持正规长效。突出普特结合和精准化,力求实现残疾人全覆盖,明确责任、范围、标准和经费来源,最大化精简办理流程。并将专件上交市政府常务会讨论批准实施,使残联的业务工作走上正规化管理轨道,并形成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