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仲裁委员会派遣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21.03.2016  12:23

  石家庄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经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批准,于1996年3月3日成立,是以仲裁的方式,解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成立以来,秉承“公正、廉洁、高效、便利”的仲裁宗旨,大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为省会经济建设做出了较大贡献,省会仲裁事业得到较快发展,仲裁公信力明显增强,受到社会各界认可,获得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表扬。在中国政法大学与法制日报社主办的纪念《仲裁法》实施20周年首届“仲裁公信力”论坛暨颁奖典礼上,荣获公信力开拓进取奖、公信力卓越贡献奖、美誉仲裁员奖、优秀仲裁秘书奖、公信力特别贡献奖和荣誉奖六个奖项。

  仲裁保密性强,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信誉,仲裁一裁终局,省时省力,节约当事人成本。为了使纠纷得到及时解决,请您在合同中注明“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提交石家庄委员会仲裁”,或在采用格式合同时,在争议解决方式(一)中“ 仲裁委员会”前的空格处填写“石家庄”。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

  216号市政府7号楼七楼

  电话:0311-86688404

  邮箱: [email protected]

  网址:www.sjzzc.gov.cn

  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简介

  石家庄仲裁委员会是以仲裁的方式,解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因仲裁业务量逐年大幅增加,现有工作人员无法满足日常办案需求,特邀请志同道合的有识之士加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宣传策划等优秀专业人才,由石家庄热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简称热华公司)负责招聘,派驻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平等竞争、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数量

  根据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工作岗位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仲裁办案秘书10名,宣传策划2名。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优良,作风扎实;

  2、热爱仲裁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国家法规明确规定的不宜就业的传染性疾病;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后出生);

  5、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5米以上;

  6、办案秘书:具有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司法考试或有办案经验者优先);宣传策划:具有全日制市场营销、广告、商务策划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宣传策划经验者优先);

  7、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应用能力;

  8、熟悉日常办公软件,有电脑快速记录技能。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查清或做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仲裁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由石家庄仲裁委员会提出招聘岗位、数量、条件及程序要求,热华公司组织实施。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1、发布公告

  在《石家庄日报》、《燕赵晚报》、腾讯新闻、石家庄人才网、智联招聘、58同城、公交媒体、热华公司网站、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网站及官方微信客户端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2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30)。

  报名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西二环与新华路交口西行100米路南留营商务大厦10楼1013房间。

  报名人员本人持报名材料(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3、近期小二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热华公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面试人员名单。2016年3月26日,由热华公司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出通知(电话),并组织报名人员参加笔试、面试。

  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确定,由热华公司负责通知。

  笔试内容:仲裁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民事诉讼法、民法、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等,题型为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论述题、公文写作。

  面试采用问答方式进行。

  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4、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2016年3月31日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工作经历较长者、少数民族考生。上述名单在热华公司网站(http://www.sjzrhlw.com)予以公布。

  5、体检和考察

  2016年4月1、2日,热华公司委托有关医院对招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同时,对招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对被取消的名额,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办理手续

  2016年4月4日,热华公司将录用人员派驻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工作。工作之日起一个月内由热华公司与被派遣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被派遣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合同首签期限为2年,业绩优秀者,可续签5-10年或长期。

  六、工资待遇

  对此次招聘的派遣工作人员实行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待遇,优绩优酬,工资福利待遇逐步提高,行业尖端人才,待遇可面议。

  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录资格。

  公告未尽事宜由热华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电话:0311-86051116、86064319

  石家庄热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