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问责敲警钟 以问责促落实

09.03.2015  10:40

——四论以“钉钉子”精神着力改善“两个环境

□本报评论员

坐而论道,不如强化问责。抓“两个环境”建设,一个很关键的举措,就是要突出问责。

为什么一些地方生态环境不好、发展环境不优?为什么存在“中梗阻”?为什么还有那么多吃拿卡要?最根本的问题就是责任没落实。而责任之所以落实不到位,关键就在于缺乏问责,或问责不严。

动员百遍,不如问责一次。强化问责是落实责任最好的催化剂。只有强化问责、严厉问责,才能有效传导压力,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作用;才能剜掉“病灶”,祛除“沉疴”,焕发生机活力;才能使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切实把责任扛起来,真正把精力投入到“两个环境”建设上。

问责,先要明责。责任不明,必然就会推诿扯皮,问责也就“碰上刺猬”,无从下手。优化“两个环境”,必须把“是谁之责”这个问题回答明白。要“拉清单”、建“明白账”,按照法律规定、部门职能,把各级各部门该担当的责任搞清楚。所有的工作任务都要明确责任,定单位、定人头、定目标、定标准、定时限,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

问责,必须“”字当头不手软。如果问责高举轻放、敲不到“疼处”,失之以宽、失之以软,就不足以震慑、不足以警醒、不足以服众。对改善“两个环境”工作不履职、不尽责,不作为、乱作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严查严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同时,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主管领导甚至是主要领导的责任,触犯党纪政纪的要立案审查、严肃处理,以铁纪律、刚问责,确保“两个环境”建设上台阶、见实效。

问责是手段,尽责才是目的。实践证明,问责制落实越到位,力度越大,各项制度的落实程度也就越到位,制度就越具有刚性。要通过严格问责,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引导党员干部以“蝼蚁之穴、溃堤千里”的忧患之心对待自己的一思一念,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之心对待自己的一言一行,以“夙夜在公、寝食不安”的公仆之心对待自己的一职一责,不断开创“两个环境”建设新局面。

编辑: 张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