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韵佳:以诚信建设推动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

28.08.2014  13:51

□梁韵佳

诚信,是一切道德的基础和根本,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是一个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诚信作为重要内容,并要求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加强诚信建设,不仅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而且是全面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的有效途径。从我省实际出发,加强诚信建设需从以下方面着力。

加强教育引导,营造诚信环境。思想是行为的先导。加强诚信建设,关键是教育引导人们牢固树立诚信理念。一是开展系列诚信教育。从影响人们道德观念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环节入手,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在学校、家庭、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开展系统的诚信教育。尤其要注重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从中汲取营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要通过教育使人们充分认识到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维系社会和谐的基本道德准则,从而自觉继承这一传统并发扬光大。二是积极开展诚信道德实践活动。要结合“善行河北”主题道德实践活动,把诚信建设与各项具体工作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增强人们的诚信意识,提高人们的诚信觉悟。三是加强宣传,着力形成“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社会风尚。通过大力宣传、表彰和奖励诚实守信的各种典型,发挥诚信道德模范的道德标杆和社会辐射效应,让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观念深入人心;对不诚信行为进行有力鞭挞,形成强大舆论压力,警示人们守住诚信做人的“底线”。

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制度保障。诚信理念需要倡导和培育,也需要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用好的制度激励好的行为、约束不良行为,是现代社会治理的一个基本方法。实践也表明,道德和法律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不可分离,相辅相成地共同维系着社会良好的道德风尚和生活秩序。但在很多时候,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道德行为规范只有制度化、法律化才能持久。因此,诚信建设要取得良好效果,必须加强制度建设。一是从社会实际出发进一步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制度的强制作用,通过有力的惩罚措施,大幅提升失信成本,使不诚信者付出应有的代价,不敢也不能不诚信。二是在完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以覆盖社会成员的信用记录和信用基础设施网络为基础,以树立诚信文化理念、弘扬诚信传统美德为内在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全面强化社会的诚信意识,提升信用水平。

坚持政府推动,全社会共同发力。诚信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有力推动、企业主动作为、社会共同参与、公民普遍响应。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到诚信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诚信建设摆上重要位置,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推动诚信建设与业务工作、诚信教育与社会管理有机结合。要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的示范作用,以政府的诚信施政,带动全社会诚信水平的提高。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也是维护社会信用的主体。每一个企业都应把诚信作为生存和发展之本,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履行纳税义务、环境保护等方面自觉抵制失信行为。诚信建设与每一个社会公民利益相关,每一个公民都应负起责任,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做坚定的诚实守信的倡导者、践行者。如此,才能使诚信成为风尚,进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