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20年底前县级以上城市全面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

29.03.2017  00:49

根据省水利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联合出台《河北省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实施方案(2016一2020年)》,未来几年,河北省将加快推进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改革,2020年底前,县级及以上城市将全面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方案》明确,河北省将探索水权制度改革。积极落实《河北省水权确权登记办法》,优化配置各类水资源,科学合理地将县域内可持续利用的水量确权到取用水单位和个人,对水资源使用权进行确权登记。充分发挥市场配置水资源的作用,积极推动农业和工业水权交易,鼓励水权交易主体采取自主交易、委托交易、平台交易和政府回购等形式,开展水资源使用权交易,积极培育水权交易市场。

在推进水资源税和水价改革方面,将深化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建立起规范公平、调控合理、征管高效的水资源税制度,用税收杠杆倒逼节约用水,优化水资源配置。相关部门将加快推进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改革,2020年底前,县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对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等高耗水项目按特种行业水价执行。特种行业价格按城市供水非居民用水价格的5-10倍制定。

此外,还将积极推广“一提一补”“超用加价”和“终端水价”等水价改革模式,探索建立农业水价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区和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完善的地区,率先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

按照《方案》到2020年,全省将基本建立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城镇发展规模、人口规模、产业结构和布局等经济社会发展要素与水资源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