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代言产品要小心 史上最严广告法来了!

22.08.2015  11:03

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不买后悔的“艺术藏品”,看了广告后,把这些东西买回家,很多时候,你会发现其实是广告包装后的陷阱。9月1号,号称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将正式实施,这些虚假广告将得到有效遏制。

虚假广告肆虐,广告司司长发火

在全国比较有影响力的一个广告,叫做‘万里大造林’,全国影响巨大的传销案件,这个案件涉案人数几万人,涉案金额几十个亿。”在8月21号河北省贯彻实施《广告法》动员大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局广告司司长张国华说到这条非法广告,十分气愤:“给他们做代言的,做违法广告的,在一定程度上是共同犯罪的,代言人没有丝毫损伤,就把代言费退了,没有行政处罚,更没有刑事处罚,也没有经济处罚,甚至连他的名誉都没有受多大影响!

新《广告法》:明星代言虚假违法广告要负连带责任

被曝光是虚假广告或者违法广告中,明星代言的现象并不少见。3.15曾经曝光的,像小S曾代言的牙膏广告,称只需要一天牙齿就变白了;李湘代言的减肥产品,称七天减三斤等等。这些夸大了功效的广告在明星的演绎下热销,却危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针对这种现象,新《广告法》就新增了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 明星不能代言虚假违法广告,代言之后将受到处罚。明星代言的广告必须是自己使用过的产品、接受过的服务,不然的话就是虚假代言。明星代言虚假违法广告产生的民事责任要负连带责任。代言虚假违法广告,三年之内不能再做广告代言。

网络广告将受到约束

近年来,互联网广告以每年近40%的速度增长,越来越多的网民也开始受到弹窗广告狂轰滥炸式的骚扰。对此,在新《广告法》中也有了明确规范,像互联网的广告要确保一键关闭,不能把关闭键设置成打开网页的链接等等。

还有哪些广告不能发?

新《广告法》相比老广告法,内容从49条变为75条,几乎涵盖了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十岁以下儿童不能做代言人、适合一周岁以下儿童饮用的奶粉不能做广告、烟草类广告被广泛禁止、保健品或药品中不能涉及“预防”、“保证健康必需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做代言”等等。

新《广告法》加大处罚力度 

一直以来,人们对虚假广告深恶痛绝,却始终没有斩草除根,有数据显示,平均每个违法广告的案件中,罚款金额不到1万块钱。违法代价太低,就是其长期存在的原因之一。

广告司司长张国华介绍,新《广告法》中加大了处罚力度:“以前是倍数罚,就是广告合同标的的价格1倍到5倍,现在起步就是3倍,就是3倍到5倍。如果不提供真实合同,广告价格说的严重偏离市场价格,采取定额罚,20万到100万,特别严重的200万。”(河北电台记者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