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

26.04.2016  19:03

   财政部、农业部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明确,2016年起,在全国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即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通知》指出,中央财政已将2016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全部提前下达,其中下达黑龙江省、广东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资金,包含了需兑付给直属垦区农场和兵团团场职工的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资金,由农业部直属垦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当地省级财政、农业部门研究落实;年度执行中下达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全部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中央财政通过上划部门预算下达农业部直属垦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储粮总公司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全部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在保障措施方面,《通知》要求,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农业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务必于6月30日前将需兑现到农民手中的补贴资金发放到位,让农民群众吃上“定心丸”。加强资金管理,中央财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按照耕地面积、粮食产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等因素测算切块到省级财政,由各省份结合本地实际确定补贴对象、补贴方式和补贴标准。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后,中央财政不再安排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各地农作物良种推广工作可以根据需要从上级和本级财政安排的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中统筹解决。      专家表示,将农业“三项补贴”中直接发放给农民的补贴与耕地地力保护挂钩,明确撂荒地、改变用途等耕地不纳入补贴范围,使政策目标指向更加精准,政策效果与政策目标更加一致,进一步拓展了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政策空间。同时,有利于促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通过政策引导,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鼓励多种形式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推动农业生产加快进入规模化、产业化、社会化发展新阶段,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方向。      专家同时表示,该项政策有利于推动农村金融加快发展。通过调整部分资金支持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既是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现代农业建设,有效缓解农业农村发展资金不足问题的重要手段,适应农业产业升级对金融支持的需要,也有利于推动农村金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