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人造板产品不再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14.03.2016  17:53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精神,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等人造板产品的退税比率降为70%。经检验符合相关标准、不再列入“双高”产品目录的人造板产品将继续享受增值税70%即征即退税率。“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人造板产品不再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