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史档案]许建国关于人民警察“管理谁保护谁”的报告(节录)

11.06.2015  13:06

                   (1949年7月19日)
  首先,派出所是管理城市的基础,是更直接和更广泛地接近人民的公安基层组织,我们要以派出所为具体实践,来培养出坚强的人民警察。派出所与街公所合并后,大家对派出所工作思想上还很乱,大家忙着管理100户,管人的思想很浓厚,不分清敌我,一概地进行管理,使得公安工作脱离了群众。希望大家以《论人民民主专政》作为指导,很好地进行研究。因为阶级存在,我们代表人民镇压反革命的政权机构还需要强化。人民警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向着那些帝国主义的走狗即地主阶级……实行专政,也就是说我们人民警察是镇压那些反革命分子的,对于人民是保护人权的。公安局全体人员的工作,出发点是为了保护人民民主的权利,没有这一点,就变成了一切都管的站在人民头上的警察了。但对在派出所辖境内的反动分子,他只能是规规矩矩,不许乱说乱动,如要乱说乱动,就要立即取缔,予以制裁。对于人民内部,虽然违犯了法律时(这种法律是社会纪律)也要受处罚,但这只是个别情形,基本上我们是采用教育的方式,使人民自觉地遵守国家的法律。判刑也是经过教育后不得已采用的手段,其目的在使其不再犯法。对于反革命分子和对人民的内部采用的办法有原则的区别。
  真正明确了派出所是为谁和管谁,才能使敌我分清,才能进一步研究“如何管”、“依靠谁来管”和“根据不同的对象采用不同的管理方法”。
  派出所的工作要有科学的分工,每个人民警察管100户,实际是他的工作范围为100户,这100户不都是要管的对象,其中绝对多数都是我们依靠的群众,只有百分之一二甚至于没有是要“”的对象。在此工作范围中,应有详细的调查研究,各阶层人数各占多少,谁是可以依靠的,谁是敌人,弄清楚后就可以向群众进行宣传组织。对于敌人的统治,按照天津的情况,可似分为政治上的及社会上的两种不同性质的敌人,前者指帝国主义及国民党反动派的残余势力,后者指匪盗,二者是有密切联系的。
  用什么方法来组织群众呢?必须选择和发现群众中的积极分子,建立起桥梁作用,在群众中生根,使人民了解人民警察的意义,加上人民警察的模范行动,以达到组织教育人民,并依靠人民了解敌人的活动情况,进行社会治安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