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便民举措十五条

10.03.2021  18:28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工作十项便民措施》,彻底解决“立案难”,全面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水平,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承诺“立案便民举措十五条”,自即日起施行。

一、立案渠道多样化

建立多渠道立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全市两级法院提供现场立案、网上立案、12368电话立案、移动微法院立案等多种立案渠道,实行首接负责制,第一接待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协助当事人完成全部立案程序,让人民群众“最多跑一地,一次通办,一次办好”。

二、立案监督透明化

在立案或诉讼服务场所醒目位置粘贴立案诉服监督投诉二维码,设置专人负责接收12368热线反映的立案投诉,通过院微信、微博、官网等渠道收集反映立案难问题的线索,坚持投诉必理,随时接受处理群众举报,对于立案难问题的反映,接收一起,处理一起,反馈一起。

三、诉服大厅人性化

诉讼服务大厅设置便民服务区,配备自助终端设备、电子卷宗阅览室、母婴室等。开通绿色服务通道,指派工作人员或者志愿者为来院办理立案诉服业务的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提供立案服务。设置24小时法院,突破工作日的限制,全天候为当事人提供立案、领取文书、提交材料、诉讼风险评估等自助诉讼服务。

四、一号通办便捷化

升级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功能,人民群众只要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人民法院即可为人民群众提供诉讼业务咨询、诉讼程序指引、立案导诉指导、案件信息查询、协助联络法院工作人员等服务,实现一号通办的集约化诉讼服务。

五、卷宗流转电子化

全市两级法院实行电子卷宗网上流转工作机制,不得以当事人未提供纸制卷宗为由拖延立案。一审立案后2日内转入审判庭进行审理,一审出判后当事人提出上诉的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完成上诉状及答辩状送达程序后,5日内整理好一审电子卷宗及上诉材料并向中院提交,中院2日内接收,7日内完成审核并移交审判庭办理,最大限度减少一、二审流转时间,减少中间环节,缩短人民群众的诉讼周期。

六、律师服务集成化

全市两级法院在诉讼服务场所设置律师工作站,邀请律师协会派驻律师免费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代理申诉等服务;人民法院要为来院办理诉讼业务的律师提供临时办公和休息场所;大力推广线上律师平台,实现律师足不出户即可通过线上律师平台就其所代理案件进行查询、办理诉讼业务、查阅电子卷宗等操作。

七、集约送达高效化

设立集约送达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电子送达、邮政集约送达等线上送达服务,在诉讼参与人同意的前提下优先适用电子送达,依托保定法院“直达”电子送达平台向诉讼参与人送达法律文书,诉讼参与人在手机、电脑端即可便捷接收法律文书。对于不同意接受电子送达方式或者电子送达失败的,可以由集约送达中心以“文书网上跑、邮件同城送”的新模式进行线上集约邮寄送达。

八、执行立案简便化

简化执行立案程序,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无需提交判决书生效证明,由人民法院主动核查判决生效情况,集约办理线上线下执行查控工作,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九、诉费办理智能化

依托人民法院诉讼费管理系统为当事人线上办理缴费、退费等业务,立案的同时即通知当事人线上缴纳诉讼费用;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用,经判决、裁定确定应当退回预交当事人的,取消非必要审批环节,由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费管理系统主动退费。针对涉军、涉农、涉弱势群体,依法落实诉讼费用减缓免政策,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司法为民。

十、分调裁审流程化

全面落实分、调、裁、审工作机制,在严格遵循自愿的基础上,向提交立案申请的当事人推广诉前多元化解模式,提高在线解纷能力,方便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在线调处纠纷;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通过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实现“零成本”化解纠纷;调解不成的在5日内立案审理,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由速裁快审团队对简案30日内审结,由专业团队对复杂案件进行精细化审理,全面推进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工作。

十一、立案服务上门办

对于七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体弱多病、身体残疾等出行不便的群众,无法到法院办理立案业务亦无法进行网上立案操作的,可以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与当地法院立案庭或诉讼服务中心联系,由当地法院立案庭或诉讼服务中心2日内指派专人上门为其提供立案服务。

十二、跨域立案全域办

实行跨域立案全覆盖,所有一审民商事和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立案申请,可在全市所有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实现跨域立案服务,当事人可以就近选择全市任何一家法院或人民法庭进行全国范围内的跨域立案,接到跨域立案申请的人民法院或人民法庭要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所需诉讼材料,协助当事人完成跨域立案流程。

十三、网上保全快速办

依托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规范诉前保全办理流程,实现当事人诉前保全申请快速办理。对于符合条件的网上诉前保全申请,48小时内出具裁定并移送执行。

十四、 道交案件集中办

建立道交纠纷专属办理工作机制,将保定市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的所有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归口莲池区人民法院管辖,进行集中立案、集中调解、集中审理,最大限度的减少道交纠纷当事人的诉累,为道交纠纷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解纷服务。

十五、市民中心办诉服

在中院及望都法院诉服中心入驻市民服务中心工作的基础上,鼓励具备条件的基层法院持续跟进,在市民服务中心设置立案服务窗口区、调解速裁区、执行立案查控区等功能服务区,提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保全、网上及现场速裁快审、线上线下调解、自助填单、智能诉状生成、执行风险评估、查询、打印、提供导诉咨询等暖心的一站式司法服务。

文章出处:保定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