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唐山路南 编织青少年的“成长摇篮”

28.09.2014  12:32
      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主动适应青少年维权新形势、新情况,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把“亲情关怀”理念贯穿审判全过程,注重心理干预,强化矛盾疏导,用真情、宽容之心铺就失足少年重塑人生、感恩回报之路,连续11年被评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生动普法

        法制清风进校园

        2014年6月1日,南湖小学400余名师生与路南区法院少年法庭法官们围在一起,在“预防犯罪、与法同行”的横幅上庄严地签下自己名字,写下承诺。

        自2008年起,路南区法院以法制教育为切入点,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法制教育小组,积极与教育部门联系,开展庭校共建活动,对16个辖区内中小学派驻法制副校长,针对学生的需求和问题,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夯实法制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基础。

        通过庭校共建,先后开展法制校长讲座110余场次、法制警示教育60余场次。同时,在学校设立法律图书角,捐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问答》、《未成年人学校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案例解读本》等相关法律书籍580余册,使法律图书角成为中小学生法律安全教育“加油站”。

        “刑事审判模拟法庭现在宣布开庭!请全体起立!”随着“审判长”一声法槌响起,“少年模拟法庭”正式开庭,在“审判长”认真组织和法官王乃江指导下,从法庭调查到法庭辩论再到被告人陈述,整个庭审过程庄重、严谨。

        “此次模拟庭审活动不仅展示了法律尊严,让同学们对法院审判工作有了更直观了解,也通过真实案例的演绎和被告人深入灵魂的内心独白,使全体师生受到形象生动的普法教育。”路南区实验小学张校长如是说。

        路南区法院经常组织辖区内学校不同年级段学生旁听案件审理,让学生切身感受法律的力量;根据旁听案例,法官与学生一起制作宣传展板,让学生感受遵纪守法的必要,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种植法律疫苗,在潜移默化中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养、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塑造健全人格。通过宣传教育,该院辖区内的青少年犯罪率较前三年下降了32%。

        “爸爸妈妈,我们一起回家吧!”去年除夕前,路南区法院少年法庭的办公室里,小雯拉着父亲冯某和母亲陈某的手,一家人欢欢喜喜地回家过年去了。

        冯某和陈某经人介绍结婚,随着女儿出生,两人矛盾却越来越深,不仅吵架,还经常动手,于是冯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与陈某离婚。

        正当主审法官单建春组织冯某与陈某庭前调解时,陈某家人打来电话,小雯离家出走了。

        单建春立刻中止调解,与冯某夫妻一同寻找小雯,在寻找过程中,单建春不忘做双方调解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引导他们回忆两人曾经的美好时光,身为父母不仅要为自己活着,更要为小雯的成长着想。

        冯某夫妻听后,都为自己不顾及小雯的行为感到后悔,表示没想到父母对孩子的影响这么大,愿意一家人好好过日子。

        经过努力找到了小雯,于是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寓教于审

        法制清泉入心脾

        路南区法院院长马明旭说,我们在青少年庭审前引入缓刑听证机制、社会调查机制、心理鉴定机制,根据调查结果形成犯罪心理分析报告;

        变“坐堂问案”为“圆桌谈心”方式,并与机关工委、妇联、社区居委会等部门合作,在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法参与刑事案件的庭审时担任公益代理人;

        组织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特邀陪审员集中对失足少年开展教育,从法、理、情方面耐心教育、热心引导,使庭审教育成为失足少年必不可少的法制教育课;

        针对涉少诉讼参加人,制定了《未成年人案件参加人员保密承诺书》,实行档案封存并设置专柜专人进行管理,为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扫清障碍;

        判后分别向失足少年、家长送达《法官寄语》,帮助失足少年顺利回归社会,预防重新犯罪。

        小军的父母在市区开了一间商店,由于无暇顾及小军,小军便早早辍学在家,整天无所事事,由于缺少关爱,小军学会了叛逆,常常与社会青年一起寻求精神寄托。

        为帮哥们小军与小宁发生口角,小军挥刀刺向小宁,小宁被刺成重伤,小军则被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起诉到法院。因小军、小宁均未成年,少年法庭的法官以双向保护为原则,立即通知双方家属庭前调解。

        小宁是个体育特长生,因为这次意外,他再也不能参加训练了,小宁的父母担心对他的培养付之东流,因此提出50万元的高额赔偿请求。

        面对小宁家的巨额请求,小军的父母一下子瘫软在地,小军母亲说:“王法官啊,你们还是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吧,我就当没有生这个儿子。

        “小军还小,他如果真被判刑,他可能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而小宁也是个孩子,他的体育梦可能就此完结了。

        法官王健推心置腹地和小军母亲聊起来,耐心讲解了帮助小军认罪悔罪、家属积极赔偿、取得小宁及其家人谅解对小军量刑的影响,希望小军父母考虑小宁的实际情况,给小军个机会。

        经过少年法庭法官们对双方释法明理,耐心细致、苦口婆心做工作,最终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而小军被判处缓刑。

        通过后续的走访了解到,小宁经过良好治疗,也重返学校,两个正值青春的少年重新扬起生活风帆。

        ■帮扶帮教

        法制情怀助回归

        路南区法院副院长马汝云说,对于失足青少年不能一判了之,必须坚持跟踪教育,指导帮助他们成人。对于判处刑罚进入少管所的失足少年,以结对帮教的形式对正在改造的未成年犯提供思想、物质上的帮助,促使他们边改造、边学习、边成才,同时,努力动员家长、社区对他们不离不弃,跟踪教育,综合力量,达到对失足少年改造的目的。

        对于改造出来的少年,为保证他们安居乐业,主动联系企业、社区、学校为载体,为缓刑犯提供接受判后教育的平台,帮助其解决求学、就业等实际困难,多方联合,进行渗透式、宽松式管理,使他们不再走上犯罪道路。

        “周阿姨,我的高考成绩出来了,能上重点大学呢。谢谢您,让我有机会重新开始我的人生……”一大早收到这样一条短信,让少年庭法官周琳着实欣慰。

        2013年5月,少年审判庭的周琳在少管所回访时,见到了曾经审判过的小马。小马的情绪不太好,他在少管所服刑期间,家人没来看过一次。

        小马非常难过:“我被拘留的时候,哥哥正在生病,现在一直和家人联系不上。我不指望爸爸来看我,只要给我写封信,告诉我哥哥的病情就行了。”从少管所出来,周琳就到了小马家,想见见小马的家长。

        周琳却吃了“闭门羹”。社区工作人员告诉她,小马的父亲性格十分孤僻,长期独居在家中,每月靠低保度日,从不与人交往。

        见不到小马的家人,周琳就给小马的父亲留言,告诉他小马在狱中的情况和愿望,委托社区的工作人员转交,同时她又给小马写信,劝他要理解父亲。

        当周琳再次来到少管所回访,小马立刻就迎了上来,说:“我爸爸来看我了,因为我表现好被减刑,很快就要刑满释放了。”爸爸来看他,他又有家了,小马的快乐溢于言表。亲情对于这里的每个孩子都弥足珍贵。

        刑满释放后的小马,在少年庭法官的鼓励下重新参与了失去的高考,并且考出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好成绩。

        路南区法院副院长狄泽秀说:“青少年是家庭、社会的核心,青少年的高尚与堕落、上进与沉沦,与社会和家庭对青少年的重视与漠视、呵护与侵害密切相关,归根结底都牵动着家庭的根基与社会的神经。

        路南区法院对于涉少案件的处理慎之又慎  ,从整个社会的高度去考量,注重案件的社会效果,努力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马明旭说,青少年维权既是一项意义重大的司法事业,也是一项“特殊的希望工程”,做好这项工作,就是为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4年09月28日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