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安报》刊发郭运兴副市长署名文章

31.12.2014  12:55

  12月21日,《人民公安报》刊发了副市长、公安局长郭运兴的署名文章:《以执法规范化为抓手 全面提升执法公信力》。文章从执法主体建设,提升公安队伍整体执法能力;打牢执法制度建设,规范公安民警执法行为;把握从严执法管理,加强执法场所和执法信息化建设;做实执法公开,促进执法公平公正四个方面,对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要求。文章高屋建瓴、立意深远,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指导性。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全体民警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按照郭运兴副市长提出的工作思路和工作要求,认真谋划,深入推进,全力施为,争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忠实践行者、积极推动者和有力保障者,为“四项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现将文章全文刊发如下:

 

以执法规范化为抓手 全面提升执法公信力
郭运兴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依法治国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执法公开的关注和期待,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
  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公安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一支重要执法力量,肩负着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双重职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忠实践行者、积极推动者和有力保障者,学习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关键是要聚焦执法规范化建设这个着力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新成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坚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实现公安机关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的双提升。
   紧紧围绕执法主体建设这个核心,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整体执法能力
  要强化教育,筑牢思想根基。进一步健全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纳入各类培训必训内容,积极引导广大公安民警深刻理解依法治国的核心要义,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坚定法治信仰,真正从内心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始终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增强广大民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做好公安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要强化培训,提升素质能力。要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更加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重解决民警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以常用法律法规为重点,分批、分层次、分岗位开展执法规范化培训,进一步增强民警的诉讼意识、证据意识。要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开辟网上法制课堂,鼓励民警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建立考试结果与职级待遇挂钩的激励机制,激发广大民警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要强化考核,注重典型引领。通过组织开展法律业务能力测试、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法制员业务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的考核比武,以及网上办案工作优秀单位、执法场所示范单位、网上办案能手、优秀法制员、调解标兵等多种内容的评选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民警投入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热情,巩固全警参与抓执法、上下联动促执法的良好局面。
   着力打牢执法制度建设这个根本,进一步规范公安民警执法行为
  要细化执法流程。围绕治安、刑侦、经侦、交警等重点警种,110接处警、立撤案、物品扣押等关键环节,劫持人质等极端暴力犯罪、群体性事件等特殊情形,进一步明确操作规范,固化执法流程,确保各项执法活动、各个执法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降低一线民警的执法风险,有效预防和减少执法问题发生。
  要统一裁量标准。最大限度地细化治安以及违反消防、交通、互联网安全管理等行政案件裁量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规范自由裁量权,有效克服“选择性”执法、“倾向性”执法等现象和同案不同罚等突出执法问题。
  要明确执法标准。进一步统一并推行接处警、治安、交警、出入境、信访等一线执法民警不同环境、不同岗位的执法语言和执法动作标准,拉近公安民警与执法对象的距离,增强执法的亲和力、公信力。
  要完善工作机制。要继续推行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标准、统一出口”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办案质量。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与环保、水务、畜牧水产、城管等多个部门的协作机制。同时,建立市、县公安法制部门列席重要会议制度,凡重大决策部署事先听取法制部门意见,确保依法决策。
   牢牢把握从严执法管理这个关键,进一步加强执法场所和执法信息化建设
  要突出执法场所建设,严把执法安全关。坚持开展执法安全教育,以《执法安全管理规范》为重点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民警的执法安全意识。坚持开展执法办案场所两年一次挂牌认证工作,形成常态机制,严格把关,对因设置管理不规范、达不到挂牌标准的不予挂牌并一律停用,进一步保障执法安全。坚持网上巡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加大对执法场所的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努力构建全方位的执法安全体系。
  要突出网上执法办案和网上监督考评,严把流程控制关。严格落实网上办案工作制度,做到所有案件网上录入、网上审核、网上流转、网上监督,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因素对执法办案的干扰,保证执法办案的公正、公开和透明。坚持推行网上审核与视频监督联动机制,在审核案件时同步审查执法活动视频,对接处警、讯(询)问等执法活动实时化、全程化监督。坚持实行网上执法考评,通过网上考评晾晒平台,对各级公安机关的案件质量和考评成绩实行定期通报,确保考评工作与办案过程的无缝对接。
  要突出执法必录,严把现场监督关。严格落实《石家庄市公安局执法必录管理规定》,实行逢警必录、逢查必录、逢审必录、逢接访必录、逢现场必录、逢督察必录的“执法六必录”制度,充分发挥音视频资料在执法办案中的监督保障作用,从源头上遏制执法问题。同时,要继续推行可视化监督管理,研发、更新执法视频管理系统,逐步在全市实现执法视频资料与网上电子案卷并轨。
  要突出法制队伍建设,严把案件审查关。要按照执法勤务机构的标准和要求,规范公安法制机构设置,使法制机构、人员及其素质、装备保障与法制工作任务和特点相适应。要坚持在执法执勤部门警种和派出所派驻、配备专兼职法制员,充分发挥法制队伍的审核监督作用,严把案件审核关,有效防止错案、瑕疵案发生。
   全面做实执法公开这个保障,进一步促进执法公平公正
  要加大公开力度。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执法公开的关注和期待,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
  要创新公开方法。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变内部公开为外部公开,变选择公开为全面公开,变形式公开为实质公开,通过执法公开倒逼规范执法。
  要坚持网上公开。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和信息网络,将能够公开的警务信息、执法权力、工作制度、办案流程、执法规范、便民措施等全部在网上公开,能够在网上受理、办理的事项全部在网上运转,能够在网上开展的工作全部在网上运行,最大限度地接受社会监督。
  要建立常态机制。狠抓执法监督,整合法制、督察、纪检、政工和各警种的执法监督力量,由法制部门牵头,搭建监督工作平台,强化对执法活动的全程监督,进一步完善常态考评机制,对一线执法活动开展常态化巡查。健全个案监督机制,对存在问题的案件,逐一监督整改。严格落实省厅《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诉访分离的意见》,把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并建立公安信访案件考评机制,特别是对新发信访案件逐案考评,考评结果纳入执法质量考评成绩。严格执行执法办案终身负责制,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广大民警依法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