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8月30日召开

20.08.2016  16:08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决定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8月30日召开

8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决定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8月30日召开,会期拟为两天。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志辉主持会议。副主任朱增海、王中联、王增飞、杜振琪、楚行宇,秘书长张院生出席会议。

主任会议建议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议程为:审议《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1-6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1-6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市本级决算和市总决算情况的报告,审议相应的决议(草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石家庄市城乡规划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石家庄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的意见(草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关于全市人大系统参与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