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让“规划即法”落地生根

28.11.2014  19:21

一些地方的城乡规划存在片面追求大而全、调整随意性强,以及执法力度不够等问题,为此,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出——

让“规划即法”落地生根

□河北日报、河北网记者 刘常俭

城乡规划法和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是规范城乡规划的两部重要法律,这“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得怎样?还存在哪些问题?今年10月,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省11个设区市、13个县(市)区进行了执法检查。目前,相关报告已经完成。报告充分肯定了近几年我省城乡规划建设中取得的成绩,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

问题:规划引领作用不突出,城镇化质量不高

建议:强化城乡规划引领作用

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直言不讳,指出,一些地方的规划引领作用不突出,城镇化质量不高。一是规划前期研究工作不够深入,一些地方没有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片面求大求全、致使城镇功能定位脱离实际,盲目扩大城镇规模。二是没有站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战略高度,严格落实上位规划,以问题为导向,统筹城乡发展、产城互动,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城镇化发展质量不高。三是各类各层次规划之间缺少有效衔接,可操作性差。

报告建议,要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引领作用。一是健全城乡规划体系。修编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加强区域性规划编制,完善城市和镇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积极推进村镇建设规划,实现乡村规划全覆盖。二是创新规划理念。各地要结合规划期限至2030年的总体规划编制,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的理念,科学确定城市功能定位,合理划定“三区”、“五线”,明确管理要求。三是推动“多规合一”。出台技术工作指引,启动“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城乡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多规合一”,形成一张蓝图干到底的规划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