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中国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

28.08.2015  00:33

  中新社北京8月27日电 (记者 郭金超)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27日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检查水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情况。他表示,从检查情况看,中国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检查。今年5月至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派出5个检查组分赴6省(市)进行了检查。同时还委托其他25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2014年,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中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9.2%,基本丧失水体使用功能;24.6%的重点湖泊呈富营养状态,不少流经城镇的河流沟渠黑臭,近海海域污染状况不容乐观。检查组认为,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陈昌智说,污染物排放量大、水生态受损重、水环境隐患多。他指出,2014年,中国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2294.6万吨和238.5万吨。农业源和生活源已上升为主要的水污染物排放源。一些地方产业布局不合理,约80%的化工、石化企业布设在江河沿岸,带来较高环境风险隐患。

  陈昌智提到,中国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问题突出。他说,农业面源污染已成为中国化学需氧量最大排放源,约占排放总量的48%。2013年,全国农业化肥施用量为5912万吨,占世界用量的35%,全国农药使用量近年来稳定在32万吨左右,占世界农药总用量的1/7等。

  根据当前中国水污染防治的艰巨任务,执法检查组也提出了相应建议,包括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依法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加快完善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等。

  其中关于加快完善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陈昌智介绍说,相关措施包括加快制定出台排污许可、饮用水安全保障、生态补偿等配套法规,将水污染防治法修改列上日程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