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崇勇在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摘登)

12.01.2017  08:32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1月1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崇勇在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刚刚过去的2016年,是河北历史上很不平凡的一年。在中共河北省委正确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为引领,以省委重要指示要求为遵循,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人民性这一本质要求,倾听群众呼声,代表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使人大各项工作更加顺应民心、反映民意、贴近民生;始终坚持围绕省委中心、服务全省大局这一基本原则,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认真完成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着力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常委会按照省委要求,及时调整本届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一年来,共制定修订法规16件,打包修改10件,废止2件。

  围绕推进绿色发展,开展环境保护立法。制定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政府及其部门的工作责任、污染源防治、重污染天气应对、区域协作等作出具体规定,是我省最为严格的环保法规。制定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对气候资源探测、保护等作出详细规定。制定湿地保护条例,建立起湿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湿地保护红线制度。

  落实脱贫攻坚战略,开展农村和扶贫立法。在全国率先制定农村扶贫开发条例,重点就扶贫对象、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监督考核等作出具体规定,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协同推进、共治共赢的“大扶贫”格局,得到国务院领导肯定。制定出台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条例,重点围绕道路硬化、厕所改造、清洁能源、污水处理等作出具体规定。

  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开展调结构促转型立法。重新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进一步健全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制度体系和金融支持体系。重新修订旅游条例,对建立旅游统筹协调机制等作出规范。制定发展循环经济条例,规范生产、流通和消费各领域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白色污染和浪费森林资源等问题作出禁止性规定。

  坚持以民为本要求,开展民生保障立法。制定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制定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及时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重视社会治理工作,开展社会领域立法。开展了安全生产条例前期修订工作。制定志愿服务条例,提倡有条件的单位设立专业志愿服务组织。制定企业集体协商条例,完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二、大力促进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常委会围绕全省大局,一年来共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安全生产等7项执法检查。听取了“一府两院”关于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等27项工作报告。

  大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常委会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组织专家到各市宣讲,常委会负责同志分别带队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未达标城市尽快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要求县以上政府每年向人大报告环境质量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听取执法检查报告,就强化执法监管、加强源头治理、提升精准治霾能力提出意见建议。

  着力推动安全生产和消防执法监督。常委会在全省组织执法检查,听取审议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围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等问题,向政府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组织开展消防条例执法检查,就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设专职消防队伍等提出审议意见并跟踪监督落实。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常委会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赴设区市及省直管县开展实地检查,听取相关部门工作汇报。

  开展文物保护监督和质询。针对清东陵文物连续被盗反映出的文物安全问题组织专题调研,首次通过质询省政府有关部门加大监督力度。深入文物资源大市和重点文保单位,开展文物保护“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了省政府落实质询意见情况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

  围绕旅游业发展开展多项监督。开展了旅游“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同时,就太行山区域旅游发展和风景名胜区管理开展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

  聚焦食品安全强化跟踪监督。常委会在连续4年开展专题询问、执法检查等监督活动的基础上,2016年在全省范围组织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深入市县监管机构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督导。

  常委会还听取了行政许可、环境保护、民族区域自治等整改落实报告。

   三、主动服务大局,依法支持和推动改革发展

  全力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邀请全国人大农委和京津两市人大组成联合视察组,赴张家口、承德生态功能涵养区和基层生态保护单位,开展京津冀上游生态环境建设情况专题视察,提出意见建议。落实京津冀协同立法若干意见,在大气污染防治、农村扶贫开发、湿地保护等法规制定过程中,加强与北京、天津人大立法部门的沟通协调。

  积极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开展营商环境专题调研,提出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再造服务流程等建议。常委会废除了一批地方性法规中涉及审批事项和程序的条款。开展化解钢铁产业过剩产能调研,提出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等意见建议。开展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调研。围绕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和服务“三农”,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视察和监督整改。

  强化计划预算监督。加大预决算草案审查和预算执行监督力度,推动新预算法的严格执行。开展预算法实施情况调研,就预决算公开等提出意见建议。加强计划审查监督,推动稳增长等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首次对审计整改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

  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组织专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开展科技创新和众创空间发展情况专题调研。修订城乡规划条例,增加跨地区城镇体系规划和县(市)城乡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要求。开展全省脱贫攻坚视察和民族地区、民族乡村脱贫攻坚专题调研。针对南水北调河北段水环境问题开展视察工作。

  支持司法体制改革。听取省“两院”专项报告,就更好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等主要改革任务,提出审议意见。审议省政府“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报告,作出“七五”普法决议。开展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调研,组织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法院庭审活动,做好申诉控告的转办督办工作。

   四、支持指导基层人大依法履职,注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实现设区市立法权全覆盖。赋予张家口、承德、沧州、衡水四市人大立法权,实现了全省11个设区市立法权全覆盖。审查批准了石家庄大气污染防治、唐山城市绿化、邯郸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保定大气污染防治和城市环境卫生等9部条例。

  依法指导换届选举。2016年底开始的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工作同步展开,常委会领导和有关部门分赴各地加强监督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

  密切与基层人大和代表的联系。制定了主任会议成员联系人大代表和市县人大制度,常委会每位领导联系5名代表和1-2个市,深入市县听取意见,加强工作指导。各专门委员会对口开展了财经监督等专题培训。适当扩大常委会会议列席人员范围,加强了与基层人大的联系。把培训作为提高代表履职水平的重要途径,本届已培训省人大代表610人。重视代表小组及活动场所建设,搭建服务履职平台。

  办实办好代表议案建议。常委会积极协调,努力规范和提升我省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我省代表团去年在全国人代会提出的议案、建议分别增长40%和36%,其中建立京津冀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等30余件建议,被全国人大列为重点督办建议,成为全国人大重点督办建议最多的省份。认真做好省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交办督办工作,18件代表议案中,已制定或修改法规4件,纳入立法工作计划3件,其余11件待条件成熟后及时启动立法程序;774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结。

  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确保省委推荐人选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制定实施办法,指导市县人大开展宪法宣誓工作。

   五、从严从实推进自身建设,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理想信念,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大力促进解放思想。积极开展扶贫开发、居家养老等创制性立法,首次开展文物保护质询,完善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

  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完善机关日常学习制度。扎实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健全机关工作制度。着力研究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

   今年的主要任务

  杨崇勇说,2017年是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年,是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起步之年。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领航向,深入学习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定走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新路,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解放思想,奋发进取。

  一、强化责任担当,更好服务全省大局。积极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开展集中承载地、首都新机场建设等视察调研。开展农村扶贫开发执法检查,跟踪监督脱贫攻坚视察审议意见落实。围绕建设经济强市、区域中心城市、节点城市开展调研,深化对相关法律政策问题的研究。强化对石家庄等重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跟踪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开展国土治理和保护条例执法检查。针对自贸区法律政策在河北适用问题开展研究,组织开发区建设专题视察。对重点工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主要围绕大气污染治理、地下水超采国家资金和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开展预算法和条例的执法检查。开展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高等教育改革、科技教育文化体育改革的调研视察。围绕补齐河北城市经济、县域经济、沿海经济短板开展视察调研。开展防洪执法检查。跟踪监督法检“两院”司法体制改革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二、以质量为核心加强立法工作。调整完善年度立法计划,研究提出下一个五年立法规划。开展公共信用信息管理、道路运输管理、水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立法和调研。进一步完善立法机制,加强立法工作的统筹指导和协调。

  三、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注重发挥人大监督的整体优势,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工作评议等各项监督活动。组织代表进行调研视察,有针对性提出议案建议。

  四、着力推进法治河北建设。进一步抓好事关省委工作中心的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实施,促进“关键少数”切实增强宪法意识。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推动执法责任制落实。深入推进全民普法守法学法用法,推动实施“七五”普法宣传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通过听取审议专项报告、执法检查、工作评议、司法监督等形式,推动各级党政“一把手”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五、扎实做好换届选举和代表工作。依法指导推进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落实“双联系”制度,推广基层人大建立代表联络站经验,优化代表联系群众服务平台,丰富代表小组活动。办好代表议案建议。加大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培训力度,认真抓好基层人大换届后新代表培训工作。继续有计划组织好省人大代表进行培训和学习考察,确保本届省人大代表任期内至少培训一次。加强对市县人大工作指导。

  六、加强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党的领导,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深入落实“四个加快”“六个扎实”总体要求,坚定走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新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中央《条例》《准则》,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