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推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网上报告公示

06.01.2017  03:32

将往年的年审改为网上报告公示、结合年度统计工作同步开展......从今年起,河北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审不再报送纸质材料,而是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系统”(网址: http://110.249.254.145/hrmo/ )填报有关内容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去年以来,为适应商事制度改革要求,简化优化行政程序,为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营造宽松良好的营商环境,河北省按照人社部的部署要求,研发了“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系统”,包括工作部署、信息公开、机构管理、年度统计、报告公示等功能,从今年1月正式上线运营。

年度报告公示作为系统的一项主要功能,要求上一年度7月1日前领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各级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今年1月-3月将上年度业务开展情况、从业人员上岗和税费缴纳、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讲等情况,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系统”提交到所属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并向社会公示。服务机构如无出现超出核准业务范围、失信行为、侵害人民群众利益、6个月以上未开展相关业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相应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部门将直接在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上加盖年度审验合格章。逾期不主动报告公示的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上不得加盖年度审验合格章,《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将自动失效。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按规定的时限、要求自行报告公示业务开展情况,并对其报送材料和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上一年度下半年领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在当年免予报告公示。社会群众可直接登录“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系统”,在“服务机构”栏中查询有关机构的经营情况,对弄虚作假的机构,可直接向当地人力资源市场管理部门举报。人力资源市场管理部门将适时进行抽查或者根据举报专项核查有关机构的年度报告及公示信息,对未按规定报告公示年度报告、未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以及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视情依法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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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