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年底前,石家庄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

18.10.2018  11:21

年底前,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

到2020年底前,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为确保全市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近日,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石家庄市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行动方案》。

方案》再次强调了消除大班额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各县(市、区)到2018年底前,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即各县(市、区)66人以上超大班额的比例控制在2%以内,之后不得新增超大班额,到2020年全部消除;到2020年底前,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即各县(市、区)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2020年之后大班额比例逐年降低,直至全部消除。

优先保障学校建设用地

方案》强调,各地要科学编制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加强居民住宅项目配建教育设施移交及配建教育设施建设资金管理。教育部门牵头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并纳入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国土、住建、行政审批等相关部门要优先保障学校建设用地,优先办理项目立项、规划审批及工程建设等相关手续,保障学校尽早建成投用。

加强新建居民小区配建教育设施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实施“交钥匙”工程,配建教育设施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配建教育设施用地为划拨用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居民小区,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或代建完成后无偿交由教育部门管理。

未按照规划完成配套教育设施建设、不能同步验收交付教育主管部门使用的,相关负责部门不得办理该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国土部门不得办理该项目的不动产登记。因城市建设改造确需征迁、占用中小学校校园校舍的,应当按照学校布局规划重新补建。

鼓励梯次补位,扩大城区的办学空间

方案》指出,国土部门在编制年度用地供应计划时,新增用地指标、盘活的存量土地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节余指标优先用于解决大班额问题。现有义务教育学校用地面积未达到标准的,要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予以改扩建。在老城区改造时,要按照改造后的人口规模变化情况和国家规范标准,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用地面积,对学校周边长期闲置和待开发土地,要优先规划为学校增容预留用。鼓励采取城区高中(职业高中)外迁办学、初中利用高中校舍、小学利用初中校舍梯次补位办学的办法,扩大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空间。

统筹城乡师资配置,加快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

方案》强调,各地要统筹城乡师资配置。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教职工数与学生数之比小学为1:19、初中为1:13.5)。建立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和跨区域调整机制,加快实行教职工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盘活编制存量,统筹调配城乡教师资源,加强城市中小学师资配备。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充分考虑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和城镇学校的实际需要,统筹分配各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短缺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

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快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按照《河北省小学教学点办学标准(试行)》,加强乡村教学点建设与管理。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积极引入京、津等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社会团体与县(市、区)政府合作举办义务教育学校,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实施民办学校管理提升工程,为群众提供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选择。(记者刘杰 通讯员李玉金)

责任编辑:李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