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院与京津高院共同协商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22.03.2016  15:37

3月15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及最高院部署,河北高院卫彦明院长与北京高院杨万明院长、天津高院高憬宏院长在北京举行座谈,共同协商进一步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事宜,并就相关事项达成协议。

   此次座谈会主要讨论了五大事项,对于建立京津冀三地法院网上立案机制,三地法院一致认为,共同探索建立京津冀三地法院网上立案机制,统一立案标准,实现三地间网上直接立案。三地法院还探讨了完善京津冀三地法院间协作机制、完善京津冀三地法院协调沟通机制等事宜。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在最高法院领导下,京津冀三地法院加强交流合作,对发挥审判职能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非常有意义,今后要定期沟通交流,共议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事宜。

   近两年来, 河北高院高度重视京津冀三地法院执行工作联动协作机制工作,去年,推动实现三地执行办案“同城效应”,破解异地执行难问题。河北法院与京津协作执行案件934件,执行标的额达8.10亿元。河北省法院2015年依法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省高院出台《关于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指导意见》,围绕产业对接、环境治理、交通一体化等6大任务,结合区域特色,提供精准服务。

责任编辑:马红娟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