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老年产业协同发展座谈会在涞水召开

23.10.2015  15:32

  

 

  

  10月22日至23日,京津冀老年产业协同发展座谈会在保定涞水县召开。省民政厅厅长赵风楼、省老龄办专职副主任许祯科出席座谈会。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民政部政研中心副主任刘更光、北京市老龄办常务副主任王小娥、天津市老龄办陈开勇、河北省省委原书记叶连松,以及北京大学、华北电力大学老年产业课题组,中国保健品协会养老分会会长,河北华银集团等进行了座谈交流。会上,受赵风楼厅长委托,许祯科副主任作了题为《抢抓机遇  主动作为  共同推进京津冀养老产业协同发展》的大会发言,同与会专家学者和省内外从事养老产业的知名企业家代表,共同交流探讨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河北养老产业面临的发展机遇与未来的发展方向。

  许祯科指出,随着我国老龄人口的快速增长,养老需求的日益加大,以老年健康管理服务业、老年康复护理业、老年家政服务业、老年文化教育业、老年宜居服务业,以及老年金融理财业为代表的养老产业,已经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作为一项重要的服务业,未来的老年产业必将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老年产业发展空间巨大。我们河北省的老年产业发展起步比较晚,发展不够快,与京津及江苏、浙江、广东等发达地区相比差距比较大;但另一方面,河北省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产业转移的重点区域,在老年产业发展上又具有很强的区位优势和后发优势,潜力非常大。据统计,京津冀三地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超过1630万,其中北京市达到300万,天津市达到215万。加快发展老年产业,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是京津冀协同发展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对河北省的老年产业发展是千载难逢的重大机遇。

  许祯科指出,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年产业发展,不断完善老龄政策法规体系。2014年6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从投融资、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补贴支持以及加强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制定了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2014年12月,以政府令形式颁布实施了《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对老年人医、食、住、用、行、娱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优待规定。省民政厅、财政厅制定了对养老服务机构给予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责任保险补贴的政策;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九部门制定了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省住建厅、国土厅等制定了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政策措施。据统计,2013年以来,省政府及省直相关部门共计出台涉老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14份,为发展老龄事业提供了有效保障。在政府投入方面,2011年以来,在省级财政收入减少的情况下,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省级一般预算和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等,逐年增加。以上这些,都为推进我省老年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和资金支持。

  许祯科指出,虽然我省老年产业实现了长足发展,也具备了承接京津养老服务的一些基础,但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新需求、新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养老机构设施还不够完备、护理服务能力还比较欠缺、协作运行机制还不够完善等,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对策,尽快加以解决。据统计,全省目前共有公办养老机构675所,社会办养老机构508家,分别拥有床位数13.1万张和8万张。下一步全省民政部门在发展养老事业和老年产业上,将重点实施以下突破。 一是 聚力推进养老示范基地建设。结合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建设,积极争取国开行的资金支持,撬动社会资本和资源,开发基于“大数据”分析的“互联网+智慧养老”项目,建设环京津养老示范基地,努力打造环境一流、设施配套、服务优质的养老产业新品牌,为承接京津老人来河北养老创造条件。 二是 合力破解制约老年产业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当前,养老机构取得医保及医疗定点资格困难、京津冀三地医保标准差距大、政策范围内报销尚未实现互联互认等,是制约河北承接京津养老服务功能的较大障碍。省民政厅将积极协调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与京津相关单位沟通,实现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有机融合,尽早推动实现医保异地互通互认。 三是 积极营造老年产业协同发展的良好环境。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将发展老年产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和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标准,强力推动任务落实。同时,建立健全养老产业监管制度,构建服务质量和养老需求评估体系,实行严格的督导检查和绩效考核,确保国家和省的各项优惠政策及时有效落实到位。